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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3月1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梁靜)“公辦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向社會開放體育場館,鼓勵民辦學校向社會開放體育場館。”教育部網站前天發布消息,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日前聯合印發了《關于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
其實在廈門,早在十幾年前就明文規定“中小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但后來由于各種原因,按規定向市民敞開大門的學校卻屈指可數。
專家認為,若要讓廈門的學校真正按要求向社會開放,單靠現有的幾份文件還不足以解決客觀存在的幾大問題。
規定
廈門十幾年前發文要求開放
此次由國家層面發布的《意見》,對于廈門教育界來說并不陌生。
早在2002年,廈門市所有中小學都接到了一份來自市教育局的通知,全稱是《關于中小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的實施辦法》,過了兩年,市教育局又加印《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工作的通知》。
這兩份文件明確規定:除工讀學校或個別情況特殊、報經主管部門批準的學校外,中小學校的體育設施都必須向社區開放。各校不得人為設置障礙。中小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的范圍主要是田徑場、籃球場、足球場、乒乓球場等。
與教育部發布的《意見》相比,市教育局于十幾年前下發的文件規定得更細致,包括明確了開放的具體時間段、需用水用電的室內場館的收費問題等等,而且還考慮到了工讀學校和個別學校的特殊情況。
據說,廈門市教育局當年在出臺這兩份文件之前,做了很長時間的調研,專門開過好幾次會議,還把全市的中小學體育老師都召集起來培訓,要培訓成為對進校鍛煉的居民進行輔導的“社區體育活動輔導員”。
現實
大多學校讓市民吃閉門羹
市教育局說,這兩份文件目前并沒有被廢除,至今仍然生效。可是一直以來,在廈門島內外,堅持向居民開放學校體育設施的公民辦學校屈指可數。
松柏中學就屬于鳳毛麟角中的一所。該校在周末、寒暑假和平時傍晚6點后向市民開放。進校的人員需到派出所開具無犯罪證明,帶著戶口本到社區居委會確認居民身份,辦理活動卡,之后憑卡進校。
目前,還有一小部分學校的游泳館由于運行成本高,就委托給物業在課余時間對外有償開放,包括一中和雙十。
據了解,當年在廈門市教育局內牽頭組織制定“中小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這一規定的,是體衛藝教處。當時在任的體衛藝教處處長江福生說,剛發布這項規定的時候,也有一些學校做得比較好,不過后來由于兩件事情的發生,導致這些規定在全市范圍內基本處于“閑置”狀態:一件是非典,另一件是發生在外省市的持刀入校傷人案件。
實際上,福建省在廈門出臺規定后,也做過相關的努力,包括在四五年前實施過的獎勵每所開放的學校1萬至2萬元的激勵措施,但后來也都不了了之。
經驗
校門有限制地對熟人開放
對于開放之后的管理,金尚中學有著自己的經驗。該校副校長王有光說,對外開放,矛盾集中在兩方面。一是運動人員的安全,二是校方學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
金尚中學從2013年開始,其實已經在“有條件”地對學生家長、包括校友等“熟人”進行開放了。王副校長說,校門打開,不代表誰都可以進來,要“有條件”,或是要通過“熟人”擔保介紹才可以進來。而所謂的熟人,分為三類:一是固定的家長義工,金尚中學目前有固定家長義工100多人,統一給他們分發胸卡,這些人可以通過胸卡、指紋識別,或是介紹朋友、鄰居等進入校園使用跑道和露天體育場;二是可通過本校老師介紹進入;三是曾經的校友等。但前提是,進來后,不可進入教學區域。
目前社會人員使用學校體育場館,一天少則三四十人,多則上百人。因為有了“熟人”擔保這道關卡,校方安全這一塊基本能得到有效管控。“當然自身安全我們事先說好,不在校方擔責范圍內。而從目前來看,在設施和場地的愛護上,基本也是無大損壞,如果是自然的損耗,我們也就不計較,還是由校方維護。”王有光副校長說,“對于《意見》印發后,若要求學校積極創造條件向社會開放體育場館,開放的容量和時間段等,將來還是需要學校共同來探討和應對。”
原因
兩大問題阻礙學校開放
在江福生看來,廈門市這些年之所以無法推行“中小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有兩個主要原因:一是校外人員在校內鍛煉,若出現運動傷害或發生事故,責任不清;二是有些學校確實不適合開放給社會,比如運動區域和教學或宿舍區域沒有被很好地隔離開來。
當然,還有一些曾經出現過的現象,也導致很多學校“害怕”讓外人進校,比如有社會人員進校鍛煉時把口香糖隨地吐在橡膠跑道上,或把未熄滅的煙頭隨手扔在橡膠跑道上;有人借著進校鍛煉之名,跑到教室里抽煙睡覺,甚至破壞教室里的電子教學設備;還有一些孩子會攀上足球架,結果足球架倒下來把人砸傷了。此外,還發生過校內的單雙杠被損壞,導致隔天學生要上課時來不及維修,影響了教學進度的情況。“這些都是很有可能發生的事情,怎么解決?需要更全面周到的考慮。”江福生說。
解決
實施規定需多部門聯動
實際上,針對這種問題,市教育局也曾研討過解決方案。
比如拿出部分的體彩基金撥給學校用于購買團體保險,以及貼補保安的工資,如此一來,校外人員進校鍛煉若發生事故,就可由保險來承擔,同時也能進一步確保保安檢查進校群眾身份的積極性等。比如要求學校要與屬地區社區辦聯系,加強對參加活動的社區居民的宣傳教育等等。不過,由于這需要多部門聯動,單靠一方的意愿,并無法完成。
北京中銀(廈門)律師事務所李忠安主任告訴導報記者,實施意見只是一個原則性的框架規定,一方面還需要各地政府、學校根據具體情況因地制宜進行細化,尤其是在設施保障、安全管理、時間統籌、開放對象等方面作出細致的規定;另一方面也要有相應的責任追究機制,對于以各種理由拒絕開放的地區和學校追究相關責任,避免實施意見成為一紙空文。
鑒于廈門經驗,教育部此次出臺的《意見》里的規定被認為“太籠統”。幾位專家的一致看法是:若要讓廈門的學校真正按要求向社會開放,單靠現有的幾份文件還不足以有效解決客觀存在的幾大問題。
聲音
叫好 全民健身資源共享
“該《意見》的印發,很好。至少解決了兩個問題,一是加強了全民的健身事業,二是對閑置和存量的資源進行再利用。”民進思明區基層委副主委李加旺說,他也是一位學生家長,理解由此可能帶給校方的安全管理壓力。但他認為,這些問題,可以想辦法解決,比如可以實行身份實名制度,可嘗試讓街道、社區加入對出入校園人員的管理,做到區域內的體育資源由區域內的人享用。
“當然支持這樣的好事。居民需要活動場所,學校作為公共事業場所,像周末、寒暑假,只要合理管理和適當利用,理應適當對外開放。”家住金尚小區的王阿姨期待。
反對 把寧靜還給學校
“社會人員魚龍混雜,學校和孩子們的安全令人憂心,另外衛生清理還有器材損耗,這些費用到時可別讓家長出啊。”陳女士說。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小學校長更是直言不諱,“初衷很好,但學校一邊是加強安保的單位,另一邊卻要向社會開放。不說管理方面,造成的安全和損耗,要由誰來承擔?雖說是利用學校的課余時間,但其實大多數時候,學校自身也有各種各樣的社團活動。不是課余或是周末就沒有人了。若真正要執行起來,會把學校推到一個非常尷尬的境地,管不起來,也做不下去,到時對大家都是一種負擔”。
這位校長呼吁還是“把寧靜還給學校吧!讓我們安安靜靜為學生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