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宗投訴】 10顆芒果僅一個好的 一箱大青芒變小黃芒 “因為這件事,我對這次旅游的印象打了折扣。”朱先生稱,他和家人從陜西西安來廈門游玩,去年12月31日那天在塔頭村村口的一家芒果攤買了16顆芒果,分兩箱裝,一箱6顆,一箱10顆,花了200多元。店主承諾,次日發貨,5日內就能到。 然而,當朱先生今年1月2日離開廈門時,查詢快遞號發現店主還沒發貨。1月8日,預訂6顆芒果的那箱先到,但箱子里只有2顆芒果;另一箱隔了兩天才到,10顆芒果只剩3顆,一顆全黑一顆長黑斑。越想越生氣的朱先生想在微信上聯絡芒果攤攤主,卻沒收到任何回音。 湖南人向先生來廈門旅游,覺得芒果好吃就想郵寄回家。“我花了100多塊錢,買了一箱4顆青芒。”向先生說,他是在西邊社西里小區門口的芒果攤下的單。他回到湖南老家,取了包裹卻傻眼了——說好的大個青芒全變成了小個的黃芒。此時,向先生已無法聯系上攤點。 網友“寶拉蕾愛吃肉”在微博上發帖稱,過年期間旅游時,在思明南路香港時代廣場門口的芒果攤訂購芒果,并加了微信付款,不料對方收款后竟將她的微信拉黑,訂購的芒果杳無音信。 【快遞風險】 寄件欄:寄件人是快遞員 芒果賣家“隱身了” 有的玩偷梁換柱的把戲,有的甚至拿錢不認賬,這些芒果攤主為何如此大膽? 在西邊社西里小區門口的一家芒果攤點內,記者看到有成疊的快遞單。記者注意到,快遞單上已有了寄件人的名字,是打印好的。一位芒果攤主透露,寄件人的名字和地址并不是自己,而是快遞小哥,“每周兩次,快遞小哥會把一疊印好寄件人的快遞單給他,郵寄芒果的顧客只要填寫收件人那欄就可以了。” 這意味著,一旦發生糾紛后被賣家拉黑,顧客是找不著賣家的。 芒果攤打包郵寄芒果,寄件人卻是快遞小哥——這符合實名制規定嗎?對此,市郵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員表示,根據《福建省禁毒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郵政、快遞企業應當要求寄件人如實、完整填寫寄遞詳情單,核對身份信息,并逐件驗視;違反規定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或公安機關按照各自職責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許可證。需證明實際寄件人和快遞單上的寄件人信息不符,才能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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