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炒房客發出一記強烈警告 “可以肯定的是,這次廈門市公證協會下發的通知,是對炒房客發出一記強烈的警告。”藍火置業副總經理鐘國發表示,在廈門的樓市調控政策中,涉及公證領域,這還是史上第一次,很明確就是針對“炒房”現象,通知里的第一條指出,全市各公證處,將積極配合做好數據分析排查,這意味著,相關部門正在緊盯炒房客的一舉一動,炒房客如再興風作浪,勢必將迎來更猛烈的打擊。 鐘國發表示,本次通知,對次新房交易還是有一定殺傷力的。據導報記者了解,按照正常情況,期房在交房后半年才能辦出產權證,沒有產權證不能委托交易這一條,就將炒次新房的一部分人限制住了。“但這項規定,是否能抑制當前廈門火熱的二手房交易,還有待一段時間觀察。”鐘國發說,畢竟,那些通過公證交易沒有產權證房子的數據算是“潛在水下”,不知道有多少,公布的二手房交易數據都是有產權的房子,也可以說,本次規定,對已有產權的二手房交易并沒什么影響,不過這也傳播了一個信號,政府要管控市場的投機行為,至于廈門會不會出更嚴厲的調控政策,還要看市場接下來的走向。 “年后廈門二手房交易持續走熱,有炒房客惡意攪亂市場,造成市民對樓市的恐慌心理,這個通知的出臺,投機者在次新房領域就沒有文章可做了。”房地產經紀人協會會長、高鵬房產總經理傅強直言,通知的第二條,就是專門打擊那些想要一手更名的炒房客。 委托公證“炒房”存安全隱患 當前,社會上出現部分炒房人,通過辦理委托公證,取得了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自主權,暫時不辦理過戶手續,規避限購政策,進行炒房。 意思就是,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不辦理房屋產權過戶,而是到公證處辦理房屋全權委托公證,買方可憑此公證書將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或其他人名下,對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也就是說,在房屋全權委托公證模式下,炒房客們完全不用擔心被“限”,只需公證即可擁有房子。 但這種模式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由委托公證引起的法律糾紛也屢見不鮮。對此,廈門一法官提醒房屋買賣雙方,一房兩賣,是公證交易中最大的隱患。 “公證交易房產,兩方都要承擔巨大風險。”法官說,一方面,如果二手賣家違約,一手賣家作為“被代理人”要承擔違約責任。 因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即一手賣家應對二手賣家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而另一方面,二手賣家也要承擔很大風險,因為,一手賣家也可能一房兩賣。一旦一手賣家一房兩賣,拿到錢后“人間蒸發”或者揮霍一空,那么二手賣家就要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二手賣家需要和一手賣家共同承擔被騙者的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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