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據了解,為構筑人才高地,營造更加有利于人才集聚的良好環境,廈門火炬高新區在上一周剛推出《廈門火炬高新區人才公寓管理辦法(試行)》,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火炬高新區人才及企業申請公寓的標準,標準如下: 申請人條件 1.申請人工資性收入達到每年15萬元人民幣(含)以上或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1萬元人民幣(含)以上,并在高新區就業或創業(以社保關系為依據)的中高層次人才; 2.申請人與所在企業網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在廈繳交社保; 3.申請人為非廈門戶籍人員需完成流動人口備案登記(或持有居住證); 4.申請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5.申請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廈無房產; 6.未享受廈門市其他住房補貼。 申請人所在企業的條件 1.工商注冊、財稅關系均在廈門火炬高新區(軟件園二、三期園區企業暫不列入); 2.應是平板顯示、計算機與通訊設備、電力電器、軟件與信息服務、微電子與集成電路、LED等高新區主導產業或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文創等高新區新興產業,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 近三年來其中一年營業收入達到3億元以上,集成電路設計、軟件與信息服務業年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 2) 近三年來其中一年納稅總額達到600萬元以上,集成電路設計、軟件與信息服務業年納稅總額達100萬元以上; 3) 國家、省、市高層次人才創辦的企業; 4) 高新區管委會認定的重點企業或重要平臺。 租金標準及租期 ? |
更多>>相關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