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 人大代表參與立法形式 “該議案一提出,就受到市人大常委會的高度重視。”市人大法制委負責同志告訴記者,市人大常委會很快同意了法制委所做的代表議案審議結果報告,將其列入市人大2015年立法計劃調研項目。此后,提案代表會同民盟廈門市委會、廈門市老字號協會共同組成立法起草工作組,市人大法制委、教科文衛委參與并協助開展立法調研以及起草工作。 2015年9月,立法調研報告和《辦法》草案初稿形成。“我們走訪了很多城市做調研,全國各地收集材料,還請來專門的法律專家作為顧問,把老字號的問題研究深研究透。我們召集了80多家老字號企業,開了很多場征求意見座談會,對草案初稿反復斟酌修改。”朱獎懷說。 去年2月,該立法議案被列為2016年度立法正式項目。《辦法》草案歷經反復研究修改,于當年5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議案領銜代表朱獎懷在常委會會上做了說明。在半年時間里,該法規草案經過反復修改、數易其稿,由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第三十七次、第三十九次會議審議。去年10月28日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了《辦法》,依照有關規定,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去年12月2日,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批準了該《辦法》,自今年5月1日起實施。 至此,整個立法程序完美收官。 【解讀】 界定調整范圍 明確廈門老字號定義 《辦法》立法初衷在于保護發展廈門市行政區域內的老字號,包括中華老字號、福建老字號和廈門老字號三種類型。關于老字號的指向,由品牌商標擴展到企業名稱、商號,把更多的老字號納入到保護范圍。對廈門老字號的定義也進行了明確:“在廈門市行政區域內,傳承獨特的產品、技藝或者服務,具有一定的歷史背景、鮮明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蘊,得到社會廣泛認同,形成良好信譽的企業名稱、商號或者注冊商標等,依照法定程序和條件認定的稱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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