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界定調整范圍 《辦法》立法初衷在于保護發展廈門市行政區域內的老字號,包括中華老字號、福建老字號和廈門老字號三種類型。關于老字號的指向,由品牌商標擴展到企業名稱、商號,把更多的老字號納入到保護范圍。 確立認定規范 《辦法》明確負責廈門老字號認定及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以解決認定主體混亂、公信力不足的問題。老字號認定工作中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并且要公示,既從制度上防止利益沖突,保證認定工作的客觀公允,還提升了評定工作的透明度。 建立保護體系 《辦法》堅持保護與發展并重、繼承與創新并舉的原則,建立保護和促進老字號發展的支持體系,為老字號發展營造有利的政策環境。《辦法》較為全面、系統地規定了相應的保護措施和扶持政策。 加強監督管理 為維護廈門老字號的信譽,《辦法》明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首先建立退出機制,對獲得廈門老字號稱號的商事主體由于經營狀況變化,不再具備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市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取消其廈門老字號稱號。其次,規定了損害老字號信譽的法律責任,若有損害消費者利益或損害廈門老字號信譽的行為,要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情節嚴重的撤銷廈門老字號稱號。此外,加大了對侵權行為的處罰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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