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在斑馬線前禮讓行人
廈門晚報訊(記者 賴貴旺)許多市民都曾遇到這種情況:車輛在斑馬線前不但不減速,反而搶行,特別是轉彎車輛還時常鳴喇叭。機動車在斑馬線前不禮讓行人,是一種交通違法行為,司機將被記3分,罰款300元。
近期,福建省交警總隊在全省啟動了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整治行動,廈門交警積極響應,今天上午8點半至9點半,廈門交警支隊在太微花園公交站往海滄方向附近的斑馬線開展直播活動,向全體交通參與者宣傳“禮讓斑馬線”。
【現場】
女司機不禮讓被處罰
竟問:“這也要處罰嗎”
今日上午8點40分,在太微花園公交站往海滄方向附近的斑馬線,行人從綠化隔離帶正要通過斑馬線。突然,一輛本田轎車行經,該車并沒有減速,而是快速越過斑馬線,行人只好將邁出去的一只腳收回。該車被現場交警攔下,女司機黃某被處罰。
半個小時后,一輛轎車經過斑馬線時,沒有減速讓行,同樣被交警攔下處罰。車主姓陳,今年38歲,是一名女司機,已有13年駕齡。陳某告訴記者,她當時與朋友約好了時間,所以開得比較快。她很疑惑:“這也要處罰嗎?”陳某在罰單上簽完字后,迅速開車離開。
現場交警告訴記者,今天上午針對斑馬線不禮讓行為的整治中,大部分司機都能遵守交通法規,但也有小部分司機對此不當回事。一個小時內,交警查獲了兩起這類違法行為。交警說,其實斑馬線禮讓很簡單,經過斑馬線前減速,若斑馬線上有行人就讓行人先通過,待行人通過后車輛再向前行駛。
【案例】
斑馬線上撞行人
駕駛人負全責
今年6月12日10時許,江某駕駛轎車沿廈禾路由東往西行駛,撞到沿斑馬線過街的行人劉某,劉某送醫搶救無效死亡。經查,江某駕車行至斑馬線未停車禮讓,對事故負全責。
今年2月8日11時許,在集美區杏北路,劉某駕駛無牌摩托車,與正在通過斑馬線的行人蘇某發生碰撞,造成蘇某受傷。事發后,劉某接到多次通知,卻一直未到位接受調查。經查,劉某駕車行經斑馬線,遇行人橫過道路,未減速避讓,對事故負全責。
去年5月24日18時51分,林某駕駛小車沿廈禾路由東往西行至角濱路口時,與沿斑馬線橫過道路的行人林某瑩、林某鈺發生相撞,造成林某瑩、林某鈺受傷及車輛損壞。林某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遇行人正在通過斑馬線,未停車讓行,其過錯行為在交通事故的發生中起根本作用,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規定】
斑馬線不禮讓行人
記3分罰3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第四十七條第八項規定:行經無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遇行人正在通過時未停車讓行的,處以三百元罰款。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139號令)關于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的規定: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一次記3分。
也就是說,機動車斑馬線不按規定禮讓行人,會被罰款300元,記3分。
【措施】
12種交通違法行為
市民可抓拍舉報
今年1月1日起,廈門交警支隊開通交通違法舉報平臺,市民在路上遇到機動車逆向行駛、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行經無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不禮讓行人等12種交通違法行為,可通過行車記錄儀抓拍舉報,上傳至交警部門后臺進行審核處理。
此外,交警部門還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道路交通專項整治行動,整治不文明交通行為。相繼投入啟用了行人過街語音提示系統和行人過街警示系統兩套智能交通系統,利用高科技手段加強勸導和提示,讓斑馬線成為群眾出行的安全線。
【數據】
已處罰13899起
違法司機最大80歲
2015年1月19日,臥龍路與蓮前西路交叉路口、洪文路與蓮前東路交叉口、前埔西路與蓮前東路交叉口等路口的3條斑馬線抓拍設備正式啟用。在準確判斷車輛駕駛人有條件觀察到行人進入斑馬線但未依法采取減速、停車讓行措施的,將進行抓拍處罰。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20日,廈門斑馬線不禮讓行人被抓拍并已接受處罰處理的交通違法共13899起。本地車13598起,外地車301起,小型汽車13761起,大型汽車112起,其他車類型26起。
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的違法司機中,男性9782人,女性4117人,年齡最小的20歲,最大的80歲。駕齡最高為58年,最低的才9個月,十年以內駕齡有947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