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6月3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孫春燕)只填寫企業名稱就能開增值稅發票、用于企業報銷的時代即將終結。導報記者昨從廈門稅務部門獲悉,根據國稅總局通知,7月1日起,購買人開具企業發票,還需提供公司納稅人識別號 (即 “稅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否則將不得作為稅收憑證用于辦理涉稅業務。另外,必須如實填報發票內容,不得變更品名和金額。 對于這些變動,有辦稅需要的企業和個人最好提前了解清楚。 現場辦稅要“實名”才能辦 據廈門稅務人員介紹,7月1日開始,辦稅人員到辦稅服務廳辦理各項涉稅業務,都必須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進行實名認證后才能辦理。 也就是說,在廈門市范圍內,所有實體辦稅廳(包含廈門市行政服務中心辦稅窗口)辦理的所有涉稅業務,都必須實名辦稅。7月1日以后,沒有身份驗證,將無法辦理涉稅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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