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 >>惠民 對殘疾預防機構 政府將提供支持 今日,《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正式實施,這是我國首次以法規形式明確了國家、社會、公民在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中的責任。 條例強調,殘疾預防工作應當覆蓋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對全社會共同參與殘疾預防工作作出要求,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殘疾人聯合會等對遺傳、疾病、藥物、事故等主要致殘因素實施動態監測,針對主要致殘因素實施重點預防,對致殘風險較高的地區、人群、行業、單位實施優先干預;具有高度致殘風險的用人單位應當對職工進行殘疾預防相關知識培訓,并采取防護措施;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保證未成年人及時接受政府免費提供的疾病和殘疾篩查,努力使有出生缺陷或者致殘性疾病的未成年人及時接受治療和康復服務等。 條例強化了對0歲-6歲殘疾兒童、城鄉貧困殘疾人、重度殘疾人等特殊殘疾群體的保障力度,特別指出“國家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逐步實現0歲-6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免費得到手術、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服務”。同時,明確規定了政府要對從事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服務的機構給予資金、物資方面的支持等。 辦普通護照少收40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日前宣布,7月1日起,包括公民出入境證件費在內的多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將有所降低。其中,普通護照收費標準,將由目前的每本200元降為每本160元,港澳通行證收費標準,將由每證100元降為每證80元,機動車行駛證工本費標準,由每本15元降為每本10元。 據測算,此次降低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預計共可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26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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