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反對】明明付過快遞費了為何還要交超時費 住在育秀里的林小姐是“網購達人”,夜里準備入睡時突然收到了一條某快遞柜公司的短信:請憑××取貨碼到××地址取快件,免費存放12小時,快遞詳情見××網頁。 次日,趕著上班的林小姐沒來得及到快件箱取件,中午去取時,被告知每件需要支付一元的“超時費”才能取件。林小姐只好支付費用才取到快遞。她并不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有好幾次都是晚上9點多才收到投遞短信。“快遞到了,家里明明有人,快遞員也不電話聯系,直接往快件箱一塞就了事。”林小姐質疑,遇到這種夜里才投遞的情況,等于說是第二天取件人一定得交這筆“超時費”,這樣很不公平,因為在購物時消費者明明就已經付過快遞費了,為什么還要額外支付一筆超時費。 她說:“為什么12小時后就收費,這個時間太短了。他們公司這樣設置不太合理。” 【贊成】快件箱方便又安全 還能保護收件人隱私 上周五傍晚六點半,記者來到嘉英大廈,小區入口20米處的大堂外面擺著快件箱。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小區原本只有一臺“速遞易”,總共72個快件箱,遠遠無法滿足400多個住戶的需求,所以上個月又增加了兩臺“日日順”,現在共有204個快件箱。 住戶王小姐是典型的“網購達人”,說到快件箱的好處,她認為:一是安全,自己一個人在家時,不敢輕易給陌生人開門;二是方便,家里沒人時,放到快件箱比放到物業、保安處方便,也不容易丟件。“以前在網上購物時,總是要把自家的地址寫得很清楚,精確到門牌號。”王小姐說,快件箱對于隱私也有保障,她可以在地址欄只填寫上小區名和快件箱就行了。至于超時收費,王小姐大方地表示,正如停車位一樣,超時了付租金是可以接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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