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錢玲玲)一個記分周期內,被扣滿12分,駕駛人就要“回爐”學習,重新培訓考試,這是駕照的規定,市民都已十分熟悉。從現在起,廈門的醫保服務人員也將采取這樣的信用記分,并且規定更為嚴格,累計兩個周期被扣滿12分,將被納入“黑名單”,不得再成為廈門的醫保服務人員。
今年是廈門市醫保政策實施20周年。近日,廈門市醫保中心出臺醫保監管新政,分別制定廈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醫保服務人員、參保人三個管理辦法,打擊不法分子的違規行為,形成公平的定點醫藥經營市場及良好的購藥就醫環境。
昨天上午,市醫保中心召開媒體通氣會,就醫保新政進行了詳細解讀。有關負責人表示,通過完善監管制度,將搭建更科學的監管體系,實現“規劃、規范、規則”的精細化監管,從源頭上遏制違規的苗頭。
刷社保卡有監控,“掛證”將被打擊
目前,廈門市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有357萬,醫保服務人員有2.2萬,定點醫療機構有725家,定點零售藥店有1317家。
新的管理辦法明確提出,“定點醫藥機構需按醫保管理要求保管、提供各類相關材料,上傳相關信息,接入或安裝視頻監控系統”。智能審核系統配合視頻監控,將提高現場取證能力。同時,通過信息終端設備識別及定位,有利打擊“掛證”等現象。
下一步,結合智慧醫保信息平臺二期建設,醫保部門還將搭建云監控平臺,將監管重點從醫療機構延伸到具體的醫療服務行為全過程,強化事前提醒功能。
首次引入“醫保規劃”概念和措施
本次新政,首次提到了“醫保規劃”。目前,廈門的定點醫藥機構分布不均,有的區域較為集中,有的區域又數量偏少。
新政施行后,醫保部門將對定點醫藥機構布局、參保人群需求、基金支撐能力和業務經辦能力進行評估,明確經辦機構成立專家咨詢委員會,對本市醫保基金運行情況進行分析,提出定點醫藥機構規劃建議。
未來,定點醫藥機構規劃將以保障參保人公平可及、方便參保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原則,統籌考慮定點醫藥機構的服務半徑、定點布局、參保覆蓋面、參保人就醫購藥需求,以及醫藥機構的服務能力等因素制定。
定點醫療機構違規,或被“退出”
去定點醫療機構做美容、養生、保健,這些明明都是非醫保項目,卻被一些定點醫療機構違規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還有的定點醫療機構存在超范圍診療、盜用冒用空刷社保卡等違規行為,新的管理辦法都予以重點打擊。
導報記者注意到,新政明確了定點醫藥機構22種限期整改的情形和10種解除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議的情形。例如,被注銷、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營業執照》的,連續12個月內因違規被限期整改累計達3次的,連續12個月內違規金額達該機構刷卡額40%的,都將予以解除服務協議。
也就是說,新政對定點醫藥機構的“誠信”提出更高要求,建立了動態調整及退出機制,加強服務協議的日常管理與考核。
醫保服務人員將建立誠信檔案
醫保服務人員,是指定點醫藥機構中為參保人提供醫保服務的從業人員,包括衛生技術人員、醫保管理人員、收費人員等。
本次新政,提出對醫保服務人員建立誠信檔案和“黑名單”制度。在一個信用記分周期內(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每名醫保服務人員有12分的信用分。
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每記1分,則暫停其醫保服務權限1個月;被暫停醫保服務權限期滿,可由其本人向經辦機構申請,經參加醫保政策法規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才能恢復其醫保服務資格。
導報記者注意到,醫保服務人員發生22種違規行為,都將被信用記分。因相同違規行為被再次處理的,可在規定分值的基礎上翻倍記分。
在同一記分周期內,醫保服務人員在本市范圍內變更服務單位的,原所記分值帶入新服務單位。
累計兩次在記分周期內被計滿12分的,或因違反醫保法律法規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再成為本市醫保服務人員,并納入“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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