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 彭菲)今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對《廈門經濟特區園林綠化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進行一審。
據介紹,現行條例自1996年4月開始實施,目前已不適應廈門園林綠化行業管理現狀和發展要求,適用范圍應調整至“本市行政區域內”。提交審議的《條例(草案)》主要從園林綠化的管理體制、規劃和建設、保護和管理、監督和責任等方面作了相應規定。
根據《條例(草案)》規定,古樹名木要分級實施特殊保護,保護范圍擬劃定為“樹冠垂直投影線外5米”,禁止在保護范圍內堆放有毒有害物料,建造建筑物、構筑物或者鋪設各種管線,禁止打樁、挖坑、取土或者傾倒污水污物等行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砍伐、移植古樹名木。
《條例(草案)》還明確禁止8類損害園林綠化的行為,包括:在樹冠下設置煎、烤、蒸、煮等攤點;在樹干上倚靠重物,利用樹木搭蓋,牽繩掛物等;在樹上刻字、打釘,剝、削樹皮和挖樹根;隨意攀樹折技、采摘花果、剪采枝條等造成花草樹木損害;在綠地內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傾倒垃圾、污水、堆放物品;損毀園林設施;在綠地養殖禽畜、放牧、種菜;其他損害園林綠化的行為。
其中,“在綠地養殖禽畜、放牧、種菜”這一條是新增的。對損害園林綠化的行為擬處以相應的罰款,造成損失的,還要依法追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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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多種鳳凰木三角梅
市人大城建環資委經過審議,建議把對植物品種的選擇寫入《條例(草案)》中,即增加“園林綠化應當優先使用鄉土植物、抗風樹種,注重鳳凰木、三角梅等市樹市花的種植,均衡配置喬木、灌木、地被植物和花卉,保持植物群落的多樣性和合理性”這一條。另外,為了防止有害生物輸入造成損失,還建議把“加強引入苗木的植物檢疫”也寫入《條例(草案)》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