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試點城市
北京、上海、沈陽、南京、
廈門、杭州、合肥、鄭州、
武漢、廣州、佛山、肇慶、成都
廈門日報訊(記者 袁舒琪)近日,國土資源部網站發布《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廈門在試點城市之列。《方案》指出,為增加租賃住房供應,緩解住房供需矛盾,構建購租并舉的住房體系,建立健全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國土資源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根據地方自愿,確定第一批在全國13個城市開展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這意味著,城市住房用地的供應,不再由國有土地壟斷,將探索集體土地合法進入住房供應市場之路。
開展首批試點工作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沈陽、南京、杭州、合肥、廈門、鄭州、武漢、廣州、佛山、肇慶、成都。試點的目標,是通過改革試點,在試點城市成功運營一批集體租賃住房項目,完善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規則,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成果,為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提供支撐。
《方案》提出,村鎮集體經濟組織可以自行開發運營,也可以通過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集體租賃住房。兼顧政府、農民集體、企業和個人利益,理清權利義務關系,平衡項目收益與征地成本關系。
解讀
滿足什么群體的租房需求?
“集體土地上建設租賃住房,主要是為滿足新市民過渡性的居住需求。國家層面上,這個試點政策主要是面向供給側的,要解決三個一億人的需求。”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局長郭宏定對記者說,從2014年到2020年,江蘇省將有800萬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僅在南京江北新區就有50萬農村人口市民化,這將給住房保障帶來巨大需求。
對平抑高租金影響幾何?
受訪的業內人士認為,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意味著未來將有一大批低成本土地入市,這對于抑制高房價、高租金或產生一定作用。
“租賃房源不需要建立在成本高昂、基本以招拍掛等方式出讓的國有建設用地上,從而降低了租賃房屋的建設和運營成本,租金水平會大大低于現有市場房源。”鏈家研究院院長楊現領說。
據易居智庫研究總監嚴躍進測算,國有土地購置成本占房價的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加上如由村鎮集體經濟組織參與開發的話,部分建安成本也可省略,綜合算下來,此類租賃房源與現有同類房源相比,租金水平或將降40%至70%,對平抑市場價格將產生較大影響。
?
【鏈接】
不得以租代售
集體建設用地可建房,但建的是“租賃住房”,不得“以租代售”。《方案》指出,集體租賃住房出租,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租賃合同約定,不得以租代售。項目用地以存量土地為主,不得占用耕地。供應對象上,“以滿足新市民合理住房需求為主”,承租的集體租賃住房也不得轉租。
保障承租人
基本權利
《方案》還探索保障承租人獲得基本公共服務的權利。承租人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憑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合同依法申領居住證,享受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有條件的城市,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對非本地戶籍承租人的社會保障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