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9月7日廈門訊(本網記者 劉瑋)記者近日獲悉,廈門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廈門經濟特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該《辦法》將于2017年9月10日起施行。這部法規的頒布將進一步推進廈門市垃圾分類工作的進程。
實現生活垃圾分類依法治理的基石
生活垃圾分類是一項需要人人參與,多部門共同推進的綜合性系統項目,廈門已出臺的《廈門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廈門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很少涉及生活垃圾分類的具體內容,對于如何規范分類行為,如何協同監管,以及對不規范的分類行為如何處罰,均無明確的法律規定。因此,需要制定一部法規,對相關內容、行為、要求進行規范,并對違法行為采取行政處罰等嚴格措施,為最終實現全民生活垃圾分類提供保障。
《廈門經濟特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的具體規定:
《辦法》第二章第十一條
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類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隨意拋棄、傾倒、堆放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1、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2、廚余垃圾濾出水分后投放至廚余垃圾收集容器,不得混入貝殼類、木竹類、廢餐具等不利于后期處理的雜質;
3、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給有資質的有害垃圾處理企業;
4、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體積大,整體性強或者需要拆分再處理的家具、家電等大件垃圾,應當預約或者委托物業服務企業預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或者環境衛生作業服務單位上門收集搬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或者環境衛生作業服務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公布預約電話和收費標準。
據了解,湖里社區已經在轄區路邊及小區里面都設有多個垃圾桶點位,居民只需要在家里進行正確分類后,提出來投放到對應顏色的垃圾桶里即可。為了提高居民參與率,湖里社區還設置了推行垃圾分類的積分獎勵制度,分類正確的居民即可找督導員進行積分,集齊一定數量即可到社區居委會兌換獎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