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陳泥 通訊員 李津嵐)大到辦企業,小到日常出行,有稅收失信行為的納稅人今后在廈將受更多限制。近日,市發改委會同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等34個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對我市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通知(2017版)》(以下簡稱《通知》)。在我市2015版稅收違法聯合懲戒措施合作《備忘錄》的基礎上,《通知》提檔升級,不僅實施聯合懲戒的單位由18個擴大到34個,懲戒范圍也由18項擴大到27項,這意味著失信納稅人將受到更嚴厲的懲戒。 增加多項懲戒措施 記者從稅務部門了解到,在《通知》中,市民政局、環保局、建設局、政務中心管委會、工商聯等部門也將加入實施聯合懲戒單位,對失信納稅人實施從嚴控制生產許可證發放、限制參與有關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限制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對失信注冊執業人員等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到撤銷榮譽稱號,取消參加評先評優資格等懲戒措施。 《通知》進一步細化了懲戒措施。例如,將“向社會公示”進一步明確為:通過“信用廈門”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將“金融機構融資授信參考”的懲戒措施修改為:“對公布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鼓勵征信機構依法采集并向金融機構提供查詢,引導商業銀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定價原則,將重大稅收違法信息作為對當事人提供金融服務的重要參考”。 實現信息共享,失信企業處處受限 市國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稅收違法“黑名單”的公布制度和聯合懲戒制度是政府部門間協同監管的制度創新。目前,社會公眾只要進入廈門市國稅局門戶網站或“信用廈門”網站,通過鏈接就能進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黑名單”,一站式查詢到失信企業及其經營者等信息。各參與聯合懲戒的部門之間通過網站互聯互通實現信息共享,讓失信企業“無處可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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