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斑馬線不禮讓行人將受處罰
東南網10月24日(福建日報記者林澤貴 林世雄)機動車不禮讓行人的某些嚴重情形罰款300元;行人亂闖紅燈罰款100元;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場所經營者可以拒絕提供服務,且不退還已經支付的相關費用……如今,這些不文明陋習在廈門不僅要受到道德譴責,處罰力度也相應加大。
10月1日正式實施的全國首部系統性社會文明法規—— 《廈門經濟特區促進社會文明若干規定》,為治理這些陋習開出了一劑“猛藥”。相比以往有關文明促進的法規條例,這部法規精準立法,有重點治理清單,處罰標準也層次細化清晰明確,被認為不再是沒有“牙齒”的軟法。
廈門市人大法制委秘書處處長李明哲表示,廈門此次對社會文明立法,既注重運用法治手段解決道德領域的突出問題,又強化道德對法治的支撐作用,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精神內涵外化為法律規范的具體要求,對不斷提高全市文明創建的規范化、法治化水平,有效約束不文明行為,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立法規范“社會文明”
正懷著愉悅的心情在散步,突然覺得腳底一下子松軟了,“狗屎運”就這樣不期而至;斑馬線剛過一半,一輛小車從身旁飛馳而過;開車行駛在路上,突然有人抱著孩子急速橫穿馬路……
遭遇這樣的情況,相信許多人不是抓狂就是嚇破了膽。生活中這些常見的不文明陋習,讓人很鬧心、很反感。在文明城市創建過程中,廈門對不文明陋習的整治進行不斷的探索,并在管理體制、工作機制、方法載體等方面積累了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如今,文明是廈門這座城市一貫引以為豪的“傳家寶”,用廈門市委書記裴金佳的話說,“文明是廈門這座城市鮮明的精神底色,全國文明城市‘四連冠’是廈門的城市品牌”。
如何讓實施不文明行為的人付出應有的代價,嘗到“痛”的滋味?
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民革中央主席萬鄂湘帶著“精準立法促進社會文明”的課題專程到廈門調研時,提出希望廈門在促進社會文明立法方面先行先試,積極探索,打造一部“有牙齒”的社會文明法規。
“廈門開展促進社會文明立法,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創建長效工作機制的時機和條件已基本成熟?!崩蠲髡苷f,10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廈門經濟特區促進社會文明若干規定》,正是廈門運用法治手段解決道德領域突出問題的探索實踐。
這部法規賞罰分明,既加大了對不文明行為的處罰力度,同時通過對單位和個人建立文明檔案和文明積分制度等,依法納入廈門市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將文明積分作為單位或者個人評先評優、獲得政府各項優惠待遇的重要依據,倡導鼓勵市民爭做文明人。
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對多種不文明行為的行政罰款標準大幅提高,而且還新設定了一些處罰。比如,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交叉路口時,未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先行的,罰款300元;如果亂扔口香糖殘渣等難以清理的垃圾,拒不清理的,罰款100元;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拒不改正的,罰款200元等。
“一句話,文明立法,就是要讓不文明的人受到懲罰,讓講文明的人更有‘獲得感’,全方位營造出好人有好報、大家一起講文明的良好氛圍?!崩蠲髡苷f。
在“精準”上下功夫
在李明哲看來,廈門此次對社會文明立法,可貴之處就在于精準立法。
廈門的做法就是先制定“負面清單”。記者注意到,在此次的廈門文明新規里,將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避讓行人、在公共場所吸煙、不文明旅游、攜帶犬只戶外活動違規等9類不文明行為列入重點治理清單。
“陋習特別多,但不是全部適合通過立法來調整的。”李明哲說,被列為重點治理清單的9類不文明行為都是廈門市民選出來的最討厭的陋習,又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同時可執行,在一定時間內集中力量整治可以達到效果的。
考慮到這些陋習的多發性、常見性、執法力量有限的現實,法規沒有要求9類不文明行為的治理要一下子全城鋪開,廈門市政府可以確定一定時段一定區域內先執行,逐漸拓展開。同時,授權市政府根據本市社會文明促進工作的現狀和目標,可以對重點治理清單的實施進行動態調整,可以根據需要對重點治理清單進行擴展,以適應發展變化要求,進一步提高治理效果。
為了讓這部法規“有牙齒”“能落地”,法規還把9類不文明行為的行為模式和對應的法律后果進行精準設計,在罰則的細化上下功夫?!斑@次的法規設置不再是寬泛的處罰標準,根據危害性從輕到重,哪一種行為罰多少一一對應、一目了然,這就是精準立法?!痹诶蠲髡芸磥?,“一目了然”很重要,既便于市民遵守,也便于執法部門執行。
比如行人亂穿馬路,細化成6種情況,不同路口的通行規則不同,設置了不同底線。在沒有人行天橋、地下通道、斑馬線這些過街設施的道路,因為需要必須橫穿馬路的,在穿行過程中,不能中途折返,否則警告或者罰款50元。有斑馬線的地方,行人橫穿時也不是肆無忌憚的,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也要充分考慮效率,不能在斑馬線上坐臥、停留或者嬉鬧,妨礙車輛合法通行,否則警告或者罰款50元。處罰最重的是在城市快速路、隧道等機動車專用道,行人如果進入,罰款200元,因為危害性最大。
探索“有牙齒”的法規范本
最近帶孩子過馬路時,家住美仁社區的居民紀鳳姣明顯感覺不用再提心吊膽的。她說,自從廈門文明新規實施以來,交警部門在一些重點路段加大對斑馬線上車不讓人、行人違規過馬路,以及違規停車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市民文明交通意識明顯提升了不少。
據悉,12日,思明交警大隊機動中隊民警在龍虎山路、會展南路等路段開展文明交通執法巡查,2.5個小時內開出了16張罰單。其中,6起為機動車斑馬線不禮讓行人,10起為行人違規橫穿馬路。而這,也是文明入法新規施行以來,行人被罰的首例。
事實上,《交通安全法》 也有相關規定,但往往執行難。李明哲說,法不責眾與執法能力不足,是造成執行難的兩個障礙,廈門此次新規主要就是要解決這兩方面的問題。
在解決執法能力不足方面,法規設計發動社會參與,建立了責任區制度,在不同區域里都有責任人,作為責任人有勸阻、報告的義務和權力。法規同時設置了舉報獎勵制度,調動全社會的積極性來與陋習對抗。采用倒逼機制,“逼迫”執法部門必須作為,每年都要把查出的不文明行為情況記錄下來報送文明辦,作為單位的文明考評和績效考核依據之一。此外,執法便利化、聯合執法、委托執法,這都是為了解決執法力量不足的問題。
“政府的責任不是只盯著市民有沒有遵守文明行為規范,政府要在社會文明促進中發揮主導作用?!崩蠲髡苷f,廈門的這部法規對社會文明涉及的各個主體、各個方面都提出了要求。因此,除了負面清單外,法規還從公共環境、社會促進、褒獎善行、鼓勵參與等多個維度建立文明倡導的正面清單,同時特別規定了一系列較具體、能落地的措施。
有分析認為,與之前其他城市的《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不同的是,廈門此次給文明立法,具有很強的操作性,綜合治理性和嚴厲程度開創中國文明立法先河。而在李明哲看來,廈門此次文明立法的最大意義在于,它滿足“立法技術要精準,制度設計可落地,規范要求有牙齒”的立法精神,為縮短文明養成時間,構建國際化城市提供法治保障,同時在運用法治手段破解道德層面問題上,也可為全國提供一個探索的示范,率先進行一些壓力測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