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譚欣妮通訊員湖法宣)送貨時從倉庫帶走的明明是價值五六千塊錢的手機,退貨時包裝盒里怎么只剩下一塊瓷磚?近日,湖里區(qū)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網(wǎng)購手機掉包案,被告人古某(化名)在4個月內(nèi)利用掉包手法從快遞員手中盜走了12臺手機,總價值7萬余元。 2016年5月14日,泉州快遞員小明(化名)外出給客戶送蘋果6S PLUS手機,價值人民幣5588元,購買方式是貨到付款。一見面,客戶就遞給他一摞百元紙幣,催著他把手機拿出來拆封驗貨。小明忙著點錢,隨手就把手機交出去了。 點了好幾遍,始終只有4000多塊錢,客戶一拍腦袋,“糟了,肯定是我哥這個馬大哈給錢給少了。”他把手機又還給小明,約定他先去拿錢,半小時后再聯(lián)系送貨。小明看到手機盒也沒拆封,料想應(yīng)該沒什么問題就答應(yīng)了。 沒想到,這個客戶就此消失在人海當中。當小明把手機退回公司倉庫時,才發(fā)現(xiàn)手機IMEI碼不對。一打開,發(fā)現(xiàn)盒子里躺著的根本不是手機,而是一臺手機模型。原來,真手機已經(jīng)連同包裝盒一起被客戶掉包了。 這個客戶就是本案的被告人古某(化名)。2016年5月至9月間,他先后14次以上述手法網(wǎng)購手機、當面掉包,共盜得手機12部,價值7萬余元。 為了避人耳目,古某從來不在同一個地點停留過長時間,作案期間他先后乘坐動車到過泉州、福州、鄭州、漯河、成都等地,手頭有多張外地手機卡備用,單是作案用的手機就買了好幾部。假手機模型是他在深圳購買的,連外包裝手機殼都跟真機一模一樣。有時候手機模型用完了,他就在手機盒里放上重量差不多的瓷磚,只要能蒙混過關(guān)就行。 盜得手機后,他會就地通過網(wǎng)絡(luò)尋找買主,迅速脫手,然后轉(zhuǎn)移到下一個作案地點。來廈作案時,古某被人當場識破,人贓俱獲。 湖里法院經(jīng)審理認定,古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可估價值人民幣71667元,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盜竊罪。最終古某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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