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設 織密補牢監督網 監督嚴在落實,大嶝街道以居務監督“1+3+3”工作方法不斷織密網住社區干部“微權力”的“監督網”。 所謂居務監督“1+3+3”工作法,“1”即建立一套考核機制,對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實行效能考核;“3”即居監委開好事前、事中、事后“3個會”;“3”即居監委設立社區重大事項、監督活動、民意收集“3本記錄”。 居監委通過對居務決策、公開事項、“三資”管理、工程建設、社區干部廉潔自律等日常監督,開好“3個會”,做好相關記錄;通過走訪,了解居民的困難問題及對社區工作的意見建議,并及時反饋,協調解決,有效管住社區干部“微權力”,防止社區“微腐敗”。 大嶝街道紀工委還通過不定期開展培訓會,加強對居監委的工作指導,定期聯合街道相關部門對居監委開展督促檢查,不斷提升居級民主監督工作實效,把社區干部的“微權力”曬在群眾的監督下,充分發揮居務監督委員會的“小紀委”職能。 常態監督 充分發揮“探頭”作用 監督重在平時,大嶝街道紀工委探索用“三個早”管住“大多數”。不斷加強對黨員干部的監督,做到守土有責。 早提醒,在節假日等重要節點,大嶝街道紀工委堅持關口前移,對所監督單位提前開展廉政教育,通過這樣“貼身監督”,讓黨員干部遠離紀律“紅線”。 早發現,圍繞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第一種形態下功夫,抓早抓小、動輒則咎,防止小錯釀成大禍。1—11月份,共廉政提醒談話30人次。 早處理,認真查辦信訪件,其中,黨內問責1人,追回誤發補償款4萬余元。通過轉變“小案等協調化小,大案靠區紀委辦”的舊觀念,強化常態監督,拓寬案源,黨紀輕處分2人,其中,查處了一起公車私用問題。 響鼓也需用重錘。嚴防基層“微腐敗”不能只刮風不下雨,要抓住權力不放松,織密“監督網”,為基層“微權力”量身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的制度籠子,對出現的“微腐敗”堅決查辦,絕不姑息,起到震懾作用,讓“微腐敗”無處藏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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