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訊(記者白若雪通訊員鄭穎捷)隨著年底臨近,4S店沖量,市場掀起了一股購車熱潮。為此,晨報記者特意采訪了廈門國稅車購稅分局的工作人員,看看到底哪些環節最容易讓消費者誤解? 據悉,適用稅率是納稅人疑問最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10%。不過根據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減按7.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同時,現有政策也明確: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所以如果你購買的是這兩類車輛,均可享受稅收優惠。 那么計稅如何計算呢?你以為車購稅=車價×10%嗎?其實,車價是含稅車價,計算車購稅用的是不含稅車價,其中,不含稅車價=含稅車價/(1+增值稅稅率),以后可千萬別算錯了。 買車的小伙伴們,可能還有這樣的疑惑:為何同一款車型,同樣的裸車價格,前后幾天申報,繳納的車輛購置稅卻不同,少的相差幾十元,多的則相差上千元?這種現象是可能存在的。據車購稅分局的工作人員介紹,這主要是兩個原因造成的。一是配置序列號可能不同,這會導致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不一樣;二是如果申報車購稅有時間差,也可能會造成車購稅稅款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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