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何無痕) 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關于市縣黨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見》以及《中共廈門市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規定,經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從2017年11月27日開始啟動廈門市第二輪區級交叉巡察工作,由思明區委、湖里區委、翔安區委分別派出巡察組對湖里區、翔安區、思明區部分單位黨組織開展交叉巡察,被巡察單位所在區委承擔巡察主體責任。巡察時間1個月左右。日前,三個交叉巡察組已經進駐巡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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