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有招勝無招 三看午托班管理的“梧村模式” 陳煒明 如何看待午托班管理的“梧村模式”? 乍一看,它像是一場由街道牽頭發起的“聯合執法”,符合以下三大特點:其一,目標明確,直指午托班管理中存在的種種亂象;其二,部門聯動,“九龍齊治水”,對突出的問題來個齊抓共管;其三,聲勢浩大,短期內涉及梧村街道轄區的所有午托機構,大有秋風掃落葉之勢。 可細一想,“梧村模式”又比簡單的“聯合執法”多了些什么?這其中的創新與擔當,看似平常,卻于無聲處悄然回答了一個亟待解決的難題———面對社會治理的死角,我們該如何辦?慣常的做法是,“以無招勝有招”,無為而治期盼著奇跡出現能夠不治自愈。可梧村街道給出的答案卻是“以有招勝無招”,通過社會治理理念的提升,治理方法的創新,生動詮釋了對黨的十九大報告中:“要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的要求。 同樣是“目標明確”,梧村街道牽頭對午托班的治理是未雨綢繆的主動作為,而不是亡羊補牢的應急反應。一些突出的社會問題,就像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著,貌似誰都能管,可誰都不愿意管,就這么久拖不決最終傷害到的是老百姓的利益。這樣的教訓,屢見不鮮,歸根到底就是職能部門缺乏勇氣和擔當,忘卻了共產黨人執政為民的初心。而梧村街道的主動出擊,恰恰正面回答了“為了誰”的問題,彰顯了黨組織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所謂善醫者醫未病,沒有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高境界,就下不出防患未然的勝負手。 同樣是“部門聯動”,梧村街道牽頭的“九龍治水”卻各司其職,沒有一擁而上的慷慨激昂,卻多了依法治理的理性與長效。 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解決社會問題,如果寄望于“人治”的感情用事,往往只能是揚湯止沸,飲鴆止渴,相反,以法治的思維武裝頭腦,以法治的方式知道行為才是真正的治本之道。換而言之,就是動機的高尚同樣需要程序正義的護航。午托班管理的梧村模式,呈現出街道牽頭,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制度化特征,管衛生的抓衛生,管教育的抓教育,管市場的抓市場……各部門都依法辦事謹慎地不逾越各自權力的邊界,卻又在客觀上互相補臺,全面封堵了權力的漏洞,而街道這一級基層單位就很好地扮演了權力粘合劑的作用,這不正是社會治理方式的創新和能力的提升嗎? 同樣是“聲勢浩大”,梧村街道對午托班的治理一改職能部門單方參與的“獨角戲”模式,廣泛深入地發動午托機構與群眾參與,初步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動。社會治理的出發點是為了老百姓,立足點也應該是依靠老百姓,不僅要讓群眾愿意參與,更要讓群眾能夠參與,在參與中真正體現出主人翁的地位。這就需要精巧的制度安排、大膽的手段創新。這又是對社會治理能力的一個嶄新考驗,這也是梧村模式又一亮點所在。 麻雀雖小五臟俱全,街道作為社會治理的基本單位,是黨的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戰略的具體實踐者,也是民情民意民生的一線傾聽者和互動者,正因如此,來自街道的經驗往往具有強大的生命力。雖然午托班治理的梧村模式是否稱得上成功還有待時間的考驗,但我們有理由為這種來自基層的責任擔當和治理方式創新點贊。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更多的“梧村模式”出現之時,就是老百姓的幸福感和獲得感豐收之日,何樂而不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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