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雷妤)不久前,廈門開出首張垃圾分類的《責令整改通知單》,記者昨日從市執法局獲悉,城管部門于日前開出垃圾分類《現場處罰決定書》,這是廈門開出的首張垃圾分類罰單。 9月10日《廈門經濟特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正式開始實施。對于垃圾分類,廈門人并不陌生,早在辦法施行前,垃圾分類就在許多小區、校園宣傳推行,早已老幼皆知。 廈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三大隊執法人員介紹,《辦法》施行以來,他們依照新法規進行嚴格的管理,就在不久前,他們在市屬公園范圍內,對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開出3份法律文書,包括1份《現場處罰決定書》、2份《責令改正通知書》。其中,《現場處罰決定書》是廈門市新法規實施以來的首張罰單,標志廈門在垃圾分類上走出了重要一步。 根據《廈門經濟特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沒按規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若市民隨意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城管部門對單位將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若拒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城管部門表示,接下來對于前期開出的《責令改正通知書》,將持續跟蹤其整改落實情況,一旦發現整改落實不到位的情況,也將嚴格依據新法規實施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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