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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晚報訊(記者顏梅麗戴舒靜通訊員白慧杰)洪某向阿林(化名)借了100萬元,但到了還款日期卻拒不還錢。無奈之下,阿林向法院提起訴訟,不料,洪某卻提前將自己和妻子名下的財產轉移出去,導致生效裁判無法執行。阿林提出監督申請,翔安區檢察院積極介入,并促成雙方達成和解,洪某將借款和利息共計160萬元全部還清。
雖已還清借款,但洪某因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翔安區法院一審判處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
【案情】
名下有房有車有車位,卻始終不肯歸還欠款
2014年9月,洪某向阿林借款100萬元??傻搅思s定的還款日期,洪某并未如期將借款及利息歸還。讓阿林氣憤的是,洪某和妻子名下有2套房產、1個車位以及3輛轎車,但卻始終拒絕還錢。多次溝通協商未果后,2015年7月,阿林向翔安區人民法院遞交財產保全申請,請求法院凍結洪某夫妻倆名下的所有財產,以125萬元為限。同年8月,法院做出《民事裁定書》,并將通知書送達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市車輛管理所、銀行等部門。
阿林原以為,經過上述程序后,自己就能順利拿回欠款,沒想到還是被洪某先行一步。洪某提前將自己和妻子名下的房產及車輛轉移出去,僅有一輛轎車被法院凍結,導致生效裁判無法執行。
沒能成功討回欠款,阿林心有不甘。2016年12月,他向翔安區檢察院提交監督申請。
【判決】
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
接到監督申請之后,翔安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前往法院,調取了執行卷宗材料,并前往國土房產局、車管所及金融機構,調取了洪某及其妻子名下的財產情況。
據承辦檢察官介紹,他們在調查過程中查明,翔安區法院已查詢了洪某和妻子名下所有的財產,并查封、凍結其名下可凍結的財產,將洪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翔安區法院也于2017年4月,將洪某和妻子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移送公安立案處理。在此過程中,承辦檢察官未發現法院存在執行違法行為。
雖然已經可以給阿林一個明確的答復,但承辦檢察官并未就此止步,而是積極對雙方當事人開展釋法說理工作。在翔安區檢察院的促成下,2017年6月,雙方終于達成了和解,洪某也在今年10月1日前,將借款及利息全部還給阿林,共計160萬元。
雖然洪某最終還清了借款和利息,但在法院執行過程中,他因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翔安區檢察院起訴。近日,洪某被翔安區法院一審判處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
【鏈接】
民事訴訟的檢察監督
是指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依照憲法規定,對審判機關民事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有利于維護社會主義法制,有利于保障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有利于正確審理民事案件,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受理范圍:
一是不服從生效法律文書的,在申請再審被裁定駁回后,可向原作出生效法律文書法院所在地的同級檢察院申請監督;
二是認為民事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違法或執行活動違法,可向審理案件或執行法院所在地的同級檢察院申請監督;
三是發現虛假訴訟的,可向該法院所在地的同級檢察院申請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