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通訊員 林菲菲 陳秋曉 記者王元暉)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根據《中共翔安區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廈翔委[2017]2號)規定,經翔安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翔安區委巡察組從12月18日開始,對廈門市翔安市政集團有限公司展開機動巡察,時間視情而定。 信訪受理范圍:反映廈門市翔安市政集團有限公司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下一級主要負責人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執行《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黨的紀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等方面的舉報和反映。其他不屬于巡察受理范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由有關部門和被巡察單位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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