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險:卡片要激活才能用 江女士向導報記者出示了她的太平洋保險保單,導報記者看到,保單上的業務來源備注為:電銷呼出,保險單號為:AXIMC90Y1417X017000A。 太平洋保險承諾贈送的1100元油卡為什么會是空卡?導報記者就此聯系太平洋保險公司總部,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將立即向廈門分公司了解情況。不久后導報記者接到廈門分公司答復,他們贈送給客戶的加油卡通常是空卡,一般會告知客戶何時充值,但前提是,卡片需要激活。 中經匯通是中國大陸專業油品終端市場綜合服務的提供商。導報記者致電中經匯通客服時,工作人員在查詢卡號后介紹,“這批卡是我們在廈門的公司和太平洋保險合作的,由太平洋保險提供名單,太平洋保險告訴我們需要充多少,我們才充多少。”工作人員介紹,油卡里的具體金額由太平洋保險把握。 江女士并沒有購買過中經匯通的產品,這張印有太平洋保險和中經匯通LOGO的油卡,屬于什么性質?中經匯通工作人員表示,將調查后再告知車主本人。 車主:保險公司沒有任何解釋 對于太平洋保險上述解釋,江女士并不認同,“業務員根本沒有告訴我們這些,卡片上也沒有提示要激活,這不是欺瞞消費者嗎?”截至導報記者發稿時,江女士的油卡仍未激活,太平洋保險方面也沒有向江女士做任何解釋。 江女士買太平洋保險車險附贈的油卡究竟還能不能用,導報將繼續關注。 律師說法 購險送卡不合法但承諾必須兌現 北京東元(廈門)律師事務所陳奇斌律師介紹,保監會最新下發了《關于整治機動車輛保險市場亂象的通知》,賣車險送油卡的行為屬于違法。根據《通知》,保險公司不得通過返還或贈送現金、預付卡、有價證券、保險產品、購物券等方式,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不過,保險法、民法總則、合同法等法律也同時規定,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欺騙投保人,加油卡發放主體也需提供符合其承諾內容的加油卡,承擔加油卡安全使用的保障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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