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 用紙遮擋號牌被罰12分 此外,還有車輛竟公然遮擋號牌,并被交警查獲。 12月26日9時50分,思明交警大隊機動中隊民警在湖濱南路豆仔尾路口至斗西路口段,發現一輛廈門牌照的小轎車,該車的后方車牌上有一張白色紙片,剛好擋住車牌的最后一位數字,民警遂將該車攔下。 經過一番盤問,當事人吳某杰才承認,其為了躲避監控設備的拍攝,才使用紙片遮擋號牌。民警當場對其進行教育,并對其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0元、記12分的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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