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打好基礎:落實員額制改革,貫徹“優、增、精”原則 讓法院做加法:建立數據平臺,建設專業化法庭,滿足群眾多元司法需求 為百姓做減法:實施繁簡分流調解速裁機制改革,提高效率,縮短結案時間 廈門日報記訊(者 譚欣妮 通訊員 廈法宣圖/廈門中院提供(除署名外))改革勢如虹,海西浪潮涌,廈門勁帆揚。黨的十九大提出“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在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廈門兩級法院在特區改革創新的熱土上,開啟了深化司法改革的新征程。 2015年9月以來,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作為福建省司法體制改革第一批試點法院,承擔著刑事速裁、家事審判、破產審判等9個國家級改革試點項目,認真落實中央關于司法體制改革的工作部署,積極先行先試,扎實推進以司法責任制為基石的司法體制改革。經過兩年多的試點,司法改革成效逐步顯現。 【打基礎】 落實員額制改革 啃下“最難啃的硬骨頭” 員額制改革 增強一線審判力量 2016年7月1日,廈門市兩級法院159名首批員額法官進行了宣誓,法官員額制改革是實行法院人員分類管理的基礎和完善司法責任制的基石。首批員額法官的產生,標志著我市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邁入了全新階段。 法官員額制改革被喻為司法改革“最難啃的硬骨頭”。推動員額制的首要任務就是確保最優秀的法官全部進入審判崗位。比例怎么定?選擇哪些人成為入額法官?廈門法院的實踐經驗可總結為“三字訣”――優、增、精。 “優”最直接的含義當然是優秀,而“增”則意味著增強審判力量。廈門法院明確要求入額法官原則上必須參與辦案,經嚴格考試考核,從原來的528名法官中遴選產生371名員額法官。員額制改革后,一線辦案人數占比達84.37%,一線辦案力量不但沒有因員額制改革被削弱,反而比改革前更強。 著眼于“精”則意味著平穩推進內設機構改革。廈門法院立足于扁平化管理和專業化分工,正在逐步組建審判團隊,比如湖里法院和廈門中院,都已形成相對成熟的團隊辦案模式。每個團隊以入額法官為首,推動專業化審判,讓法官逐步完成由“全科大夫”向“專科大夫”角色的轉變。 突出審判親歷性 落實法官合議庭主體地位 自改革伊始,院庭長入額就備受關注。一方面,院庭長大多是審判業務水平高超的法官,讓他們回歸到專業化審判隊伍對于提升審判質效無疑有重要意義;但另一方面,繁重的行政事務也讓人們對院庭長占用入額比例抱著部分質疑的態度。 而廈門的院庭長入額及辦案情況無疑交出了一組亮眼的答卷――2017年,廈門兩級法院院庭長主審結案28986件,同比上升42.49%。各個法院的院庭長辦案已經成為常態,亦有不少廣受關注的社會重大案件是由各院院長親自開庭主審,全程網絡直播。 推行司法責任制,出臺權責“清單”,明確獨任庭、合議庭法官及法官助理、書記員崗位職責,各類人員按分類管理要求對案件質量負責。順應這一思路轉變,最直觀的改變是各個法院審判團隊的建立。以湖里法院為例,該院民商事案件基數大,新型案件多發,法院收案數居高不下,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為了解決這個矛盾,湖里法院從審判資源配置入手,在審判執行主要部門和派出法庭內組建短小精悍、運轉靈便的辦案團隊。各辦案團隊按照“1名審判長+N名普通法官+N名審判輔助人員”的模式配置成員,形成以審判長為核心,團隊成員間分工配合、密切協作的新型辦案團隊。庭長、副庭長直接編入辦案團隊,擔任審判長參與辦案,主要精力從過去的行政管理轉向執法辦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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