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戴舒靜通訊員黃瑛)嫌賣豬肉賺錢少,付某找朋友商量,決定一人出點錢,租一塊場地來殺豬,但是他們并沒有任何合法手續。近日,付某等三人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翔安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抓捕】 執法人員沖上山,7個人正在殺豬 去年11月中旬,翔安區農林水利局接到群眾舉報稱,在馬巷鎮與新店鎮交界的馬頭山上,隱藏著一個非法屠宰場。 該屠宰場的經營者具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不僅私開了一條隱蔽山路,還在路周圍布設了多個暗哨,廠區裝有紅外線感應器,山下還有一輛豪華車負責巡邏。 農林水利部門立即與新店派出所等單位商量聯合執法,隨后成立了專案組。經過一段時間的摸底,專案組掌握了該屠宰場的運營規律,專案組決定馬上采取行動,他們兵分五路,潛伏在屠宰場周邊。凌晨3點,當主要嫌疑人驅車進入該屠宰場10分鐘后,執法人員立即避開暗哨路口,分別從側山、后山叢林上山。執法人員沖入屠宰場內,將正在屠宰的7名嫌疑人全部抓獲。 執法人員現場發現,已宰殺的生豬5頭,待宰的生豬13頭,總計2365.85公斤。所有的生豬均沒有經過正規的檢驗檢疫。 【交代】 純粹賣肉賺不多,不如殺豬利潤高 該非法屠宰場的主要經營者姓付,今年31歲,湖北襄樊市人,此前在島內一市場賣豬肉。 付某說,他雖然賣肉賣了十幾年,但賺得并不多,于是他想自己殺豬,這樣利潤會很高。正好,他朋友林某也有這個想法,于是,兩人一拍即合,決定租塊場地一起殺豬。去年3月份,他們看中翔安馬頭山上的一塊簡陋場地,以每月3000元的價格租了下來,稍微布置一番后,雇人私自屠宰生豬。 付某交代,他們的生豬主要從新圩和漳州華安等地買來,他和林某每人一個灶,各干各的,他平均每天殺七八頭,林某平均每天殺10頭左右。然后再各找銷路,把肉賣到島內去。檢察官認為,付某等人在明知不合法的情況下私設屠宰場,其行為已涉嫌非法經營罪。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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