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 賭博輸錢去搶商家 2017年12月15日14時30分,海滄新陽一藥店的店員被許某華持刀威脅打開錢箱,后店員跑到藥店外呼救,許某華慌忙而逃。 與此同時,新陽派出所已陸續接到轄區4家商家的報警,稱在新垵村東片一帶,被一名身穿紅色上衣的男子持刀搶劫,均有不同程度的財物損失。 警方立即走訪受害人,并展開縝密偵查,很快鎖定犯罪嫌疑人許某華的體貌特征。當日15時,民警在新垵村一出租房內,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許某華并繳獲作案工具。 據許某華交代,其因參與網絡賭博,不僅輸掉其父母35萬元的“養老本”,還輸掉自己5萬元積蓄及借來的7萬元,身無分文的他產生了搶劫的念頭。 據了解,許某華連續實施4起搶劫,共搶走10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許某華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案例3 假裝顧客搶走香煙 2017年12月6日2時30分,一名男子來到集美區一便利店,假意要購買香煙,待便利店老板將兩條中華煙放在超市柜臺上后,男子奪煙就跑,并坐上門口同伙的摩托車,兩人迅速逃離現場。 集美警方接警后,連夜開展偵查,迅速鎖定兩名違法行為人。當天13時許,集美警方分別在灌口和杏林,抓獲未成年人郝某洋(男,河南省商丘市人)和徐某中(男,江西省上饒市人)。 經審,違法行為人交代,他們以相同方式先后在灌口和杏林兩家超市共搶奪3條香煙的違法事實。目前,兩名違法行為人均已被警方依法處理。 警方提醒廣大商家,對可疑人員提高警惕,及時清點店內錢款,特別是入夜后,應加強安全防范措施。 犯罪成本極高切勿以身試法 記者了解到,根據《刑法》第263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式搶劫公私財物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入戶搶劫、多次搶劫等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兩搶”案件關注度高,關乎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其犯罪成本極高。如果犯罪嫌疑人系入室搶劫,其或將面臨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廈門警方已建立健全“兩搶”案件綜合研判、快偵快破機制,一旦發生“兩搶”案件,派出所、刑偵等警力第一時間到場偵查,相關警種同步上案、合成作戰,高效打擊,力爭做到“兩搶”案件發一起、打一起、破一起。 警方表示,“兩搶”犯罪成本極高,切勿以身試法,否則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記者陳小斌通訊員廈公宣) |
相關閱讀:
- [ 01-10]廈門警方盤點2017年110工作 “少”成為關鍵詞
- [ 01-10]開鎖2.2萬起 廈門警方發布去年110報警服務臺數據
- [ 01-09]市民將可用微信報警 廈門警方將辦110宣傳日活動
- [ 01-05]海滄警方全力打擊詐騙犯罪 2017年返還受害者123萬余元
- [ 01-04]廈門警方公開追緝12名重大電信網絡詐騙在逃人員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