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導報訊(記者 呂寒偉 林毅彬/文陳巧思/圖)昨日,由廈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廈門市交通運輸局、廈門市市政園林局、廈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聯合制定的《關于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正式對外發布實施。并向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大企業,各高等學校印發《〈關于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該《若干意見》根據交通運輸部等十部委《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并借鑒其他城市出臺政策的經驗,結合廈門實際情況制定。《若干意見》主要針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亂停亂放、車輛運營維護不到位、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目的是規范共享單車的健康有序發展,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的城市慢行交通系統,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注冊 共享單車企業須在廈門注冊登記 根據《若干意見》,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服務,是指以互聯網技術為依托構建服務平臺,使用符合條件的自行車,通過商業租賃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的自行車租賃服務。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者,是指構建網絡服務平臺,從事自行車租賃經營服務的企業法人。 經營者在廈門市行政區域內從事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活動,應按照規定進行商事主體登記。 經營者在提供租賃服務前30日內,向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市執法局”)提供企業商事主體信息、相關許可證、運營規范制度、符合規定的運維和管理人員、車輛生產企業的名稱及地址等相關證明材料。《若干意見》出臺前,已經運營的共享單車企業,應在意見出臺后15日內向市執法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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