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辦法》保障對象覆蓋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所有參保人。 廈門晚報訊(記者 吳笛陳立新)《廈門市大病醫療保險辦法》近日修訂出臺,7月1日起實施。新《辦法》整合了職工、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建立了統一的大病醫療保險制度,進一步降低了起付標準,增加了受益人群,提高了最高賠付限額。今天上午,針對該《辦法》中新修訂的內容,市醫保局進行了詳細解讀。據悉,新《辦法》是自1997年以來,廈門市大病醫保政策最大的一次調整。 變化1擴大保障對象:取消戶籍遷入滿5年門檻參保人員預計增加3.1萬 根據國家“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群”的要求,新《辦法》保障對象將覆蓋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所有參保人。 取消了舊《辦法》的參保準入門檻,即取消新遷入廈門戶籍的城鄉居民參保人員參加大病醫療保險要求戶籍遷入滿5年的限制,只要是廈門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均可參加大病醫療保險。進一步擴大了大病醫療保險覆蓋面,預計將增加大病醫療保險參保人3.1萬人。 變化2降低起付標準:起付標準健康賬戶可抵付 納入保險賠付的人數增加 新《辦法》改變了醫保費用進入大病醫療保險的起付標準規定,由原來的“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支付10萬元以上”改為“職工、城鄉居民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1萬元、3萬元”,并明確起付標準可由個人醫療賬戶、健康賬戶、家庭醫療共濟抵付。 改變和降低起付標準后,更多患大病的參保人可更早享受大病醫療保險賠付。按照新《辦法》測算,2016醫保年度納入大病醫療保險賠付的人數約為9783人,比舊《辦法》增加了6515人。 變化3分段梯度賠付:分段分比例賠付、保障高額費用 根據國家“按照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醫療保險支付比例,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的精神,納入大病醫療保險賠付的醫保自付費用分段分比例賠付,改變了舊《辦法》只有一個賠付比例的簡單算法,更能體現大病醫療保險基金用于“大額醫療費用”的賠付。 新《辦法》醫保自付費用分三段按不同比例賠付,梯度累進遞增,逐步提高報銷比例。病越重,醫療費越高,獲得大病醫療保險的賠付也就越多。這一賠付待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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