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wǎng)訊(海峽導報記者林毅彬)杭州寄往廈門的快遞,兩個月后才拿到手,原因竟然是“被弄丟”。市民老謝歷經(jīng)十幾次溝通,卻遲遲換不來快遞公司的解釋和道歉。 老謝在殿前開了家食雜店,2017年11月26日,他網(wǎng)購了一套3元錢付款碼。11月30日,他查看物流顯示“已簽收”,可是隔天他并未收到。次日撥打圓通客服詢問,被告知“已投遞”。“我想是不是幫我放哪了,再等等。”一個禮拜過去,他再次致電,還是一樣的答案。“前后打了十幾次電話,最后一次跟我說是弄丟了,要找找。”這一折騰就是一個月,最終快遞公司賠償3元錢,“連個道歉也沒有”。他再次下單。”誰知“重蹈覆轍”,本應在1月初到貨的付款碼又“丟了”。 老謝再次撥打圓通客服電話,客服答應“查一下”。“推來推去,都說找不到,又是一個月過去。”1月23日,老謝收到信息提示有快遞在鳥箱。他打開一看,先后購買的兩套“付款碼”都在,實在哭笑不得。“錢雖然不多,但快遞的做法讓人不能接受”。 前日,導報記者輾轉(zhuǎn)聯(lián)系到圓通廈門公司相關負責人,他們對此表示歉意,將核實是哪個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的紕漏,并進行相應處理,同時會親自向老謝致以真誠的道歉。圓通并表示,將以此為鑒,加強服務和管理。 律師觀點 快遞公司遲延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 北京東元(廈門)律師事務所陳奇斌律師認為,依《合同法》等規(guī)定,圓通公司應遵循誠信原則,依快遞服務合同全面履行義務。本案中圓通公司存在遲延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若有欺詐行為,應當按照消費者要求增加賠償,增加賠償?shù)慕痤~為消費者接受服務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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