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的意識逐漸深入人心。
市民分類投放垃圾。
廈門晚報訊 (文/ 記者 汪燕妮 圖/廈門晚報劉東華)今年,廈門市將繼續落實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本月起,執法部門將開展為期三個月的生活垃圾分類混裝混運聯合整治及專項督察行動。
昨天上午,市市政園林局副局長黃志華接聽市長專線,解讀《廈門經濟特區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時透露了以上消息。
據悉,廈門市施行《廈門經濟特區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后,垃圾增長速度變緩。
明年焚燒垃圾能力將大增,有望實現原生垃圾零填埋
據悉,當前廈門市其他垃圾焚燒能力是1600噸/天。預計,今年6月西部(海滄)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投用后,其他垃圾焚燒能力可增加1250噸/天。另外,翔安東部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有1500噸/天的焚燒能力,預計明年試運行,最遲明年底運行。
在東部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投用后,焚燒垃圾能力將達到4350噸/天,分類出來的其他垃圾就可以全部焚燒處理。黃志華說:“爭取在2019年實現原生垃圾零填埋。”
此外,今年東部固廢中心內的餐廚垃圾處理廠將投入改造,餐廚(廚余)垃圾處理能力預計將增加600噸/天。改造后的處理廠將加強后端厭氧發酵能力,可處理餐廚垃圾產生沼氣發電。
本月起開展聯合整治行動,拒不整改將依法立案查處
今年廈門市將繼續落實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根據《廈門經濟特區垃圾分類管理辦法》規定,實行物業管理的區域,物業服務企業為管理責任人。
若是業主自行管理物業的住宅區,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為管理責任人。如果依照法規還不能確定管理責任人的,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確定管理責任人。
黃志華介紹,本月起,執法部門將開展為期三個月的生活垃圾分類混裝混運聯合整治及專項督察行動。
下個月,執法部門將對檢查發現的垃圾分類問題進行回頭看,拒不整改的,將依法立案查處。
讓大件垃圾“有出路” 集美同安翔安也要建處理廠
據了解,當前廈門市思明區、湖里區、海滄區已具備大件垃圾處理能力。思明區大件垃圾處理體系已基本建立,可預約。湖里區目前有一臺機器投用,下一步將繼續擴建,等擴建完后,運行體系也將建立。
黃志華透露,按照目標,剩下的三個區也正全力推動大件垃圾處理廠建設,“將盡快實現廈門市大件垃圾基本有出路的目標”。
目前,廈門市已建成三座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一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一座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廠、一座餐廚垃圾處理廠,這些垃圾處理設施雖已開足馬力,但處理能力仍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處理需求。
若繼續按照“產生多少,處理多少”的模式,難以解決“垃圾圍城”的危機。因此,只有轉變管理方式,通過立法,從源頭上減少生活垃圾產生,提高資源回收和有效利用率,強制推行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才能實現生態文明城市的建設要求。
廈門市鼓勵新建小區在建筑設計時,在地下車庫配置垃圾房,“這樣的話,在小區地面上就看不到垃圾桶,小區也會更整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