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訊(海峽導報記者 錢玲玲/文葉允平/制圖)新的《廈門市醫療救助辦法》日前正式出臺,將于今年7月1日開始實施。新政將進一步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減輕參保人員因自付醫療費過重而產生的經濟負擔。
導報記者昨日從廈門市民政局了解到,此次新政增加了救助對象,將特定的職業病病人納入救助范圍,并大幅提高了普通殘疾人的救助額度。此外,救助對象將可享受“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實現“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
亮點1 整合保障對象
職業病病人首次納入救助范圍
新出臺的《廈門市醫療救助辦法》,是整合了舊的《廈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自付醫療費困難補助辦法》和舊的《廈門市醫療救助辦法》。
此前,兩個舊辦法分別規定了三類和四類醫療救助對象,經過此次整合,統一調整為五類醫療救助對象(詳見圖表)。
其中,“參加廈門市城市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已經不存在或者無法確認勞動關系,且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首次被納入救助范圍。
非重度殘疾人統一調整為第四類救助對象。調整后,其救助比例將由50%提高至75%,且年最高救助限額由1萬元提高至12萬元,救助力度大大加強。
亮點2 統一保障標準
越困難的群體 救助力度越大
整合后,新政也統一了救助對象的保障標準。導報記者注意到,越困難的群體,救助力度也越大。
第一類救助對象,救助比例保持100%,年最高救助金額不封頂。
第二類救助對象,救助比例統一調整為95%,年最高救助限額統一調整為13萬元,其中門診救助3萬元,住院救助10萬元。
第三類救助對象,救助比例統一調整為85%,年最高救助限額為12萬元,其中門診救助2萬元,住院救助10萬元。
第四類救助對象,救助比例保持75%,年最高救助限額保持12萬元不變,其中門診救助2萬元,住院救助10萬元。
第五類救助對象,起付線統一調整為 1500元,救助比例統一調整為50%,年最高救助限額門診、住院救助合計保持1萬元不變。
不過,屬于下列情況的醫療費用,不能納入醫療救助自付醫療費計算范圍:1.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范圍以外的費用;2.因交通事故等應由他方承擔的醫療費用;3.未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在非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費用(搶救費用除外)。
亮點3 完善服務手段
信息共享,可“一站式”即時結算
以前,各類醫療救助對象,由民政、計生、殘聯等不同的部門在管理。
調整后,將由醫保經辦機構升級現有醫療救助系統,自動對接各部門醫療救助對象數據信息,實現信息共享。
享受醫療救助時,以前,醫療補助費用要由個人到醫保經辦機構前臺審核結算,再由民政部門、醫保經辦機構分別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辦法》實施以后,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救助對象,憑社會保障卡在廈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即可享受“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醫療救助對象只需支付個人自付部分。
符合醫保支付規定但無法即時刷卡結算的個別情況,醫療救助對象先以現金墊付須由醫療救助支付的醫療費用,再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審核報銷。
通過信息化的便捷服務,實現醫療救助對象“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的優化服務。
市民問答
兩種身份如何享受救助?
問:我既是特困供養人員身份,又是計生特殊家庭成員身份,請問我怎么享受醫療救助呢?
答:《辦法》規定同時符合兩項以上救助條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取其中一項核定救助金額。
是否對病種有限制?
問:請問醫療救助有沒有對病種的限制呢?
答:沒有設置病種限制。救助對象門診或住院發生屬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扣除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等已支付的金額,對個人自付部分給予一定比例救助。
低收入家庭救助金額多少?
問:我是屬于低收入家庭成員,請問我最高可以享受多少金額的救助?
答:《辦法》規定屬于低收入家庭成員,在門診或住院所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扣除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等已支付的金額之外,對個人自付部分給予85%的補助,并且在基本醫療保險年度內門診救助不超過2萬元,住院救助不超過10萬元。
名詞解釋
醫療救助,是指政府和社會對因病而無經濟能力進行治療或因支付數額龐大的醫療費用而陷入經濟困難的居民,實施專項幫助和經濟支持的一項社會救助制度。
醫療救助包括資助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救助和住院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