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訊(海峽導報記者陳捷范希平通訊員通訊員思法/文陶小莫/漫畫)健身房人去樓空,消費者如何維權?近日,思明區法院發布了多起因健身房關門引發的索賠案件。 法官提醒說,該院此前已經審理了多起類似案件,建議消費者應理性購買預付卡,避免一次為預付卡充入過多資金。同時,在選擇商家時要謹慎,切忌輕信工作人員口頭承諾,應當與健身公司訂立書面合同。 遭遇:交錢辦年卡,沒到期就關門了! 交錢辦了健身年卡,結果沒到期健身房就歇業了。為此,消費者周小姐近日狀告健身公司,要求退還年卡費用和私教費用。 周小姐說,2016年6月,她花1199元在廈門一家健身公司辦理了年卡,另外還購買了該健身房一個私教課程。私教課程的費用是男友幫她用微信支付的,一共6600元,付給了健身公司的職員小陳。 2017年1月,周小姐發現健身房歇業了,于是,她要求退還1199元年卡費用和剩余的3450元私教費。 但是,健身公司只同意退還剩余的年卡費用,理由是職員小陳早在2016年8月便離職,6600元并非周小姐本人轉賬,在公司的轉賬水單中體現的是其他會員的消費。 焦點:健身房私教費,究竟能不能退? 因雙方協商不成,周小姐將健身公司告上法庭。 針對周小姐的訴求,健身公司反駁說,周小姐提供的轉賬6600元的信息并非她本人信息,該轉賬金額亦與她所述金額不符,而且,她舉證的刷卡信息對應的服務合同與其提供的發票開具時間也不符。周小姐無法證明因公司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近日,法院審理認為,周小姐辦理年卡并開通使用,雙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關系。周小姐已實際使用了124天的年卡,接受了部分服務,應當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但是,健身公司暫停營業導致周小姐無法正常使用年卡,損害了周小姐的合同權益,周小姐有權要求退還剩余未使用的年卡費用,法院應該予以支持。 至于私教費,法院認為,周小姐提供的微信轉賬記錄,并非其本人轉賬支付。她所提供的證據難以證明小陳有權代表健身公司與其簽訂私人教練服務協議。因此,雙方在未簽訂書面合同的情況下,周小姐無法證明其與健身公司之間就私教服務存在合同關系。所以她要求退還私教課的費用,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最終思明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被告健身公司退還周小姐剩余年卡費用792.78元,駁回周小姐的其他訴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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