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 兩年接警315件 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市婦聯受理家庭暴力案256件,占信訪總數的13%;市公安局110接處警中心接報家庭糾紛警情5109件,涉及家暴的治安案件315件,其中做出治安管理處罰的135件,調解達成協議不予處罰的180件;市、區法院受理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17件,裁發人身安全保護令14件;市、區檢察院辦理涉及家暴案件21件;救助管理站成立的反家暴庇護中心共庇護20人次。 施暴者有“三高” 施暴者群體呈現“三高”特點:農村家庭發生比例高,約占家暴事件的60%;流動人口家庭發生家暴比例高;施暴者受教育程度不高,工作生活壓力較大以及有不良嗜好的比例高。 廈門日報訊(記者詹文)多數父母都糾結過這問題:熊孩子要不要打?有家長贊同“虎爸虎媽”式教育,認為“棍棒底下出孝子”“一天不打,上房揭瓦”;有家長認為不能打,對孩子身心都不利。這樣的爭論,一直沒停止過。但現在,可以明確告訴大家,沒什么好爭論的,打孩子,不是你的家事,那是家庭暴力,違法的。 昨日,市人大常委會組織反家暴“一法一決定”執行情況視察,“一法”指的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兩年前剛實施。盡管目前我市防家暴工作成效明顯,家暴案件數量放到全國來說都屬于比較少的,但視察組的態度依然很嚴肅:全市各級各部門必須通力合作,確保法律有效落地,預防并減少家庭暴力。 關注 孩子也是家暴主要受害方 說到家暴,大家首先想到的是丈夫打妻子。我市目前接到的暴力案件,妻子的確是家暴的主要受害者,反家暴法實施這兩年,婦聯接待的256件家暴案中,丈夫對妻子施暴的240件,占93.75%。島外有個區,涉及家暴的54起警情中,有49起丈夫是施暴人。 不過,有一個現象令人深思。最近,市人大內司委集中開展我市反家暴工作情況調研,進行了問卷調查,有2242人參與,分成人版和未成年人版。在成人版問卷中,六成人認為家暴受害方主要是妻子,27%認為是未成年子女;但在未成年人版中,只有18.6%的人認為家暴受害方主要是母親,而88.1%的人認為是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說,在大人的世界里,覺得女人主要是受害者,但在孩子的世界里,卻覺得孩子是主要受害方。 視察組成員紛紛表示,家暴中要更加關注未成年人這個群體。一位市人大代表坦言,自己以前也打過孩子,就因為很多父母覺得打罵孩子天經地義,這個問題就更需要重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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