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司法 提升鄉村綠色發展的法治化水平 依托全市唯一的基層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同安法院正在不斷加強對本市農村地區環境資源國家利益、公共利益、集體利益和農戶合法權益的保護,集中力量解決農村地區面臨的生活污水、土頭垃圾、水土流失等突出的環境問題,助力美麗鄉村、富美同安建設。同安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將以現代環境司法理念推進生態審判工作,通過刑事、民事、行政等審判手段,依法制裁破壞農業資源、生態資源、生物資源等違法犯罪行為,著力保護農民、農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因環境資源違法行為受到損害的權利,推進農村生態保護制度、生態補償機制的全面建立。 生態保障需要多方力量共同聯網。同安法院將進一步加強生態立法司法執法聯動機制,大力支持行政機關開展“兩違”清理、畜禽養殖退養、耕地污染治理、海域生態修復等工作,依法保障農村綠色生態經濟發展。加強生態環境法治文化建設,適時發布生態審判綠皮書,邀請村民參與生態環境審判庭開放日活動,向廣大農村地區普及生態法治理念,打造生態環境審判的“同安樣本”。 求新求變 尋求破解涉農執行難題的突破口 同安法院堅持從區情出發,因地制宜解決涉農執行工作中突出存在的被執行人難找、執行財產難查、執行財產難變現、懲戒措施難奏效等問題。利用村(居)宣傳欄及流動宣傳車曝光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推廣手機定制“老賴彩鈴”,有效彌補失信曝光平臺對廣袤農村地區覆蓋不足的問題。 同時,加強失信聯合懲戒機制,與有關部門、鎮街協調配合,強化對被執行人的征地補償款、青苗款、分紅款及其他農業補助費的查控力度,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宅基地申請、村居“兩委”選舉等資格,壓縮農村“老賴”的生存空間。打造“執行110”平臺,開通執行線索舉報熱線,執行行動小組輪值待命,強化執行指揮中心應急調度功能,與公安機關建立常態化的拘留聯動工作機制,嚴厲打擊拒執行為,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 多元解紛 構建多渠道化解涉農糾紛的鄉村治理體系 《意見》要求,按照“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的原則,同安法院緊緊依靠各級黨委、政府,加強與其他基層政權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的溝通與協作,充分發揮鄉村干部、司法協理員、人民調解員等多種力量,構建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妥善處理鄉村戰略實施中發生的各種矛盾糾紛。加強對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的業務指導,加大對村(居)干部的普法力度,引導基層黨員干部以法治思維解決矛盾糾紛,推動農村基層治理逐步走上法治化軌道。 目前,同安法院已將符合條件的鄉村宗族權威人物、鄉賢精英、村(居)干部吸收到人民陪審員、法院特約調解員的隊伍中,構建起覆蓋轄區村(居)的糾紛調處網絡,利用本土資源破解涉農案件送達難題,壯大法院編外調解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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