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本市一級醫療機構不再納入協議范圍 新的政策主要是明確工傷保險待遇標準,補充細化工傷保險待遇規定,明確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原則,規范工傷保險經辦流程。 在明確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方面,重新制定了住院伙食補助費、轉外就醫待遇標準,工傷職工在境外發生工傷后的核定醫療費限額標準等。 調整后的政策,還明確了若干傷殘和工亡待遇支付原則。主要明確復查鑒定后傷殘級別改變的一次性待遇不補差,定期待遇按新級別處理原則;確定依法符合辦理退休手續條件的工傷職工,不得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原則等。 新的政策重新規定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的準入條件。明確本市一級醫療機構不再納入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范圍。 離崗后被鑒定為職業病 職工可享受補繳后的工傷保險待遇 現行的《廈門市工傷保險費補繳確認管理辦法》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關于“新發生的費用”的范圍的規定,明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屬于補繳后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同時考慮到職業病工傷情形的特殊性,對曾經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離開工作崗位后被診斷或鑒定為職業病的工傷職工,允許其按本辦法補繳,享受補繳后的工傷保險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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