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4月5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錢玲玲/文葉允平/制圖)每個人都面臨看病的問題,年紀越大,各種病痛也越多。那么,退休以后,如何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你知道嗎?
昨日,導報記者從廈門市醫保局獲悉,廈門剛剛對此前的3個舊文件進行整合,修訂出臺了《關于印發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和退休資格認定實施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規范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
視同繳費年限,計入累計繳費年限
為避免在《意見》有效期內,國家出臺延遲退休政策,此次《意見》只規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和累計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不明確具體年限。目前,法定退休年齡為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廈門市累計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含實際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為男滿25年,女滿20年。
各地實施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前,符合規定的連續工齡和工作年限都應視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因此,《意見》修改了視同繳費年限認定規定,與省文件一致,不再設置補繳要求。
比如,廈門市于1997年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領取企業職工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員,在申報確認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資格時,其在1997年前符合國家、福建省規定的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視同廈門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可計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累計繳費年限。
外來從業人員,可補繳統籌差額
在廈門市按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的年限,在申報確認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資格時,可按下列辦法之一認定為廈門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1、補繳統籌差額。以廈門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比例和歷年繳費基數(外來從業人員當年工資繳費口徑),補繳外來從業人員與廈門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統籌差額后,按外來從業人員標準繳費的年限,視同廈門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一次性補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進入社會統籌醫療基金,不劃入個人醫療賬戶。
2、繳費年限折算。按外來從業人員標準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每二個月折算為一個月的廈門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折算后余下一個月的,按一個月的廈門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計算。
在廈實際繳費年限,須滿10年
從外統籌區轉入的參保人員,必須在廈門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才能在廈門享受醫保退休待遇。
只在廈門市參保的人員可分為兩類:1、沒有視同年限的參保人員,此類人員辦理醫保在職轉退休手續時,是只有實際繳費年限的,實際繳費年限男滿25年、女滿20年就能享受退休人員待遇,同時也就滿足了實際繳費10年的要求。
2、有視同年限的參保人員,此類人員累計繳費年限包括視同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有視同年限的參保人員可選擇最有利于自己的辦法,實際繳費年限不足10年的可以補繳1998年7月至2003年12月中斷年限,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的則無需補繳。
停保期間,醫療費用不予支付
職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了,但是單位人事沒有及時給他(她)辦理醫保退休,有什么影響?《意見》規定,參保人員應及時到市、區醫保經辦機構申報確認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資格。參保人員未及時申報確認的,停保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社會統籌醫療基金不予支付;待其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資格申報確認后的到賬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此項修改督促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及時申報確認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資格,以免影響醫保待遇。
不想一次性補繳,也有其它選擇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廈門市戶籍人員,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不足,又沒有一次性補繳的,可選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非廈門市戶籍參保人員,不能在本市申報確認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資格的或不按規定一次性補繳不足繳費年限的,經本人提出申請,可按規定辦理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也可辦理職工醫保退保手續,個人醫療賬戶資金一次性退還參保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