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繳的部分違禁物品。
海西晨報訊(記者陳小斌通訊員廈公公交宣)昨日是廈門地鐵1號線開通百日。記者從廈門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了解到,在這100天中,地鐵民警全力守護地鐵平安,實現地鐵刑事案件“零發案”的目標。但在這100天中,共有6886件違禁物品被查獲,其中不乏有發膠、香水、美工刀、充氣氣球等市民所熟知的物品。
警方提醒市民,乘坐城市軌道交通,嚴禁攜帶管控物品和部分民用生活類工具。
數據:
日均查獲違禁品68件
記者從公共交通分局了解到,自地鐵1號線運行以來,所有站點的安檢口共查獲違禁品6886件,日均查處約68件。與開通首月日均查處約94件相比,查處數量有明顯下降。
這6886件違禁品中,有3707件是在島內站點查獲的,其余3179件是在島外站點查獲的。從查處的物品來看,主要以刀具、械具類居多,共計2538起,占比36.86%,包括菜刀、美工刀、水果刀等。此外,查處易燃易爆物品1493件,包括酒精、摩絲噴霧、發膠等。此外,還有電擊器、甩棍、鐵錘等也被查獲過。
民警表示,因每個站點的位置不同,每個站點查處違禁品的情況也有所不同。比如烏石浦站周邊商圈多,周末時間、19時至20時等時間段,查獲的違禁品較多,被查處對象主要是來購物的市民;火炬園站周邊的出租房多,每天早晚高峰,查處的違禁品較多,以鏟子、錘子等械具居多,被查處對象大多為民工。
做法:
當事人多數放棄攜帶
記者了解到,對于查處的違禁品,地鐵民警采取讓其放棄攜帶或勸離的方式處理,但如果查到管制刀具、危險品等,則交由公安處理。比如,3月6日,王某在過安檢時被發現其隨身攜帶的雙肩包內,有一把折疊刀,最終王某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不過,除了交由公安處理的情況外,不少當事人在被查出攜帶違禁物品后選擇放棄攜帶,將物品交由安檢人員處理。
提醒:
白酒攜帶不得超兩公斤
在廈門地鐵禁止攜帶的違禁品中,含槍支彈藥類、管制器具類、易燃易爆類、毒害品、腐蝕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等物品。其中,對容易造成人身傷害的民用生活生產工具,在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后,單品限量攜帶1把(件),累計限量攜帶不得超過3把(件)。具體品名和要求為:刀刃部分在10厘米以上的菜刀、水果刀、餐刀、剪刀、工藝刀、工具刀等;斧頭、錘子、鋼(鐵)銼、錐子(尖銳物)、鐵棍(總長25厘米以上的)等金屬利器、鈍器;長50厘米—160厘米,直徑6厘米以上的球棒、木棍等木質棍裝物品。
值得一提的是,摩絲、發膠、染發劑衛生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白酒等含有易燃物質的生活物品,是限量攜帶的。比如,白酒應包裝完好,且不得超過2公斤;香水不能超過120毫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