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萬達廣場地面停車場上的共享汽車。記者 唐光峰攝 海西晨報訊(記者陳小斌)前日晚高峰,一起共享汽車單方事故在環島南路發生,事故導致車輛受損、司機受傷。市民在租用共享汽車過程中,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由誰承擔事故的責任?車輛停運期間產生的損失,用戶要不要承擔?昨日,記者了解到,有些錢還確實需要用戶“掏腰包”。 共享汽車撞上燈桿 當天,女司機小林(化名)駕駛一輛共享汽車,沿著環島南路(會展中心方向)行駛。當其行駛至亞洲海灣大酒店附近時,突然撞向草坪上的燈桿,因慣性較大、車身甩尾,最后造成車輛受損、小林腰部受傷等后果。 這是一起單方事故,除了保險公司賠付外,小林或要承擔一些相應的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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