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王玉婷 通訊員 陳佳音) 名字是假的,身份是假的,就連“父親”“閨蜜”也是假的。女子隱瞞身份,自稱現役軍人,并一人分飾多個微信角色,以“婚前家鄉習俗、要給逢年過節費”等為由,騙走劉先生4.7萬元。 昨日,記者從禾山派出所了解到,接到劉先生報警后,警方11個小時內將女子抓獲、破獲了該起冒充軍人招搖撞騙案。 13日下午3點多,禾山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劉先生報警,稱其于2017年9月以來,被一名自稱現役軍人的女子以“婚前家鄉習俗、要給逢年過節費”等為由,騙走4.7萬元。 劉先生今年30歲,泉州人。2014年前后,劉先生在一次活動中,結識了蕭某。蕭某自稱就職于廈門某醫院,是名現役軍人,還是名在讀博士生。2017年6月,蕭某開始主動頻繁通過微信與劉先生聊天。同時,蕭某以介紹工作為由,添加了劉先生姐姐的微信,并透露自己對劉先生懷有愛慕之情。此外,蕭某還添加了劉先生父親的微信,并陸續讓自己的“父親”“閨蜜”也添加劉先生本人及其親友為微信好友――表面上是搞熟大家關系,實際上,這些自稱蕭某“父親”“閨蜜”的微信號,都是蕭某自己注冊的小號。 交往中,由于蕭某多次出示自己身著軍裝的照片,并時常通過交談、曬朋友圈等方式或明或暗地表明其父親是部隊高官,因此,劉先生在整個交往過程中并未起疑心。今年3月,蕭某的“父親”及“閨蜜”在與劉先生父親、姐姐的微信聊天中,故意挑起一系列矛盾,順水推舟,蕭某提出了分手。 直到這時,劉先生才突然想起,之前一次約會時,無意在蕭某的包中發現一張姓名一欄寫著“肖某”的身份證。越想越覺得蹊蹺,劉先生托人四處打聽,才知道真相,原來,“蕭某”就是“肖某”本人,此人今年已經35歲,福建人,早已結婚生子。 發覺被騙的劉先生立即報警,經辦案民警林輝躍調查了解,肖某用假身份與劉先生確認戀愛關系后,在交往過程中曾以“婚前家鄉習俗、要給逢年過節費”等為由,騙取劉先生4.7萬元。14日凌晨2點,民警在湖里區一城中村將肖某抓獲。目前,肖某因冒充軍人招搖撞騙被依法刑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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