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違法車輛停在路牌所在道路另一側,不屬“即停即走”范圍
的哥:當時明明就停在路牌同側,車輛臨近年檢卻遇到“怪事”
鎮海路的“即停即走限時30秒”交通指示牌附近,多部車輛在此停車上下客,一側的路沿石上畫有黃色標線。
廈門日報訊(記者蘭京)路邊立著“即停即走限時30秒”交通標志牌,司機在限定時間內將車開走,可還是被抓拍違停。近日,出租車司機高先生在思明區鎮海路遇到該事。到底怎么回事,連日來記者展開調查。
司機
路牌顯示“即停即走” 上下客只花了11秒
高先生是一名海峽出租車司機,有著30年的駕齡。可是,臨近車輛年檢,他遇到一件“怪事”。
4月28日9時25分許,高先生在鎮海路上讓乘客下車時,被抓拍違停。“我當時從中山公園往市婦幼保健院方向開,過了第一醫院紅綠燈約十米處停下。”高先生說,路邊立著一個牌子,寫著“即停即走限時30秒”。“我下客只用了11秒,為何還要被罰200元?”
高先生打電話去申訴,可警方讓他先去處理,然后再去復議。
對此,高先生很不解:明明沒錯,為何還讓我先交罰款。“錢都交完了,怎么可能再退給我?”可眼見就是5月9日,車輛要年檢了。“若不先交罰款,就要耽誤年檢了。”他非常著急,打進廈門日報熱線求助。
現場
這個指示牌路段 多輛小車停車上下客
5月4日上午,記者也到現場進行走訪。高先生所說的交通指示牌,立在鎮海大廈旁的綠化帶上,上面寫著“即停即走限時30秒”。在記者蹲點的20分鐘內,有18輛小車在此停車,上下客。
除了這個指示牌外,該路段還立著多個交通指示牌,清楚標明“全路段監控禁止停車”。對此,多位司機均表示,知道該路段禁止停車。“不過,這個停靠點是可以停車的,限時30秒。”記者選取兩部車進行測試。一輛出租車,從停下到乘客付完錢離開,花去了24.19秒。而另一輛出租車司機把客戶送到目的地,待打完車票交給乘客,就花了34.90秒。
交警
“即停即走”有范圍
僅限指示牌一側道路
昨日,廈門警方給出回應。據交警介紹,因為該路段學校多,為了方便市民接送孩子,設了這個“即停即走限時30秒”交通指示牌。但是,“即停即走”的范圍僅限于牌子所在道路一側,不包括第一醫院那側,且在路沿石有黃色標線的范圍內,大概50米左右。
高先生所停的位置剛好在道路另一側,與路牌不同側,所以,不屬于“即停即走限時30秒”的范圍內。司機停車時間約為18秒。對此,高先生并不同意。“我當時明明就停在路牌同側,車尾朝著中山公園方向,不可能在路牌對面。”就高先生的疑問,民警建議他可直接去交警前臺窗口復議,現場調取抓拍照片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