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名遷址只為逃避欠款 變形記 2016年底至2017年初,王先生在某建筑裝飾公司擔任設計師期間,與公司實際控制人張某發生勞資糾紛,后張某不服勞動仲裁、一審判決結果,提起上訴。2017年10月,廈門中院二審判決張某應依法向王先生支付5.88萬元的工作酬勞。收到判決后,張某變更企業名稱、搬遷辦公場所,消失得無影無蹤。 為了找到被執行人張某,思明法院執行人員多次前往現場多方了解,最終發現更換名稱的某建筑裝飾公司就藏身在原地址隔壁不遠處。 5月10日,執行人員直奔該公司,在現場見到張某本人,但張某卻始終不承認自己的真實身份,辯稱自己此行只是來訪友。然而,談話間,張某卻一直坐在該公司老板的老板椅上。隨后,執行人員告知張某,若拒不履行法院判決,將會被采取拘留等強制措施。最終,經過多輪勸說,張某當場償還王先生所有欠款。 謊稱在外地卻被抓個正著 金蟬記 說起鐘某,執行人員對他印象頗為深刻。鐘某涉及兩起債務糾紛(欠某銀行100余萬元,欠某個人30余萬元),且其長期拒不償還欠款,兩名原告皆向思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今年清明,執行人員趕赴其住宅,發現只有其妻子在家,在電話溝通中,鐘某稱自己人在外地出差,回廈后便會立即聯系法官履行償還義務。然而,一個多月過去了,仍未見鐘某主動現身解決債務問題。5月12日,執行人員收到線索,鐘某將于當天下午在廈門開展一場講座,執行人員迅速出動,趕往鐘某家中,將其帶回法院處理。 在現場,鐘某仍企圖拖延。然而,當執行人員向其出示拘留決定書后,鐘某的心理防線立即崩潰,當即表示將分期還清債務,并在現場支付了某銀行18萬元、某個人10萬元欠款。 記者手記 每一次撲空 都意味著從頭再來 穿制服、貼封條、下達拘留決定書……對于旁觀者而言,法院執行工作是一件風光無限的事兒,但與他們一同親歷后,便能體驗到這份工作的艱辛。 5月12日正逢周六。早上8點半,幾十名執行人員身穿統一制服,在思明法院的廣場上集合,做出發前的最后準備。為保證執法的公正性,帶隊人員再三強調,執法記錄儀要隨時保持正常工作狀態。隨后,大家兵分五路駛往目的地,記者跟隨其中一隊人馬奔赴湖里區執行3個案件。 不過,令人遺憾的是,此次3個案件的被執行人均沒有找到。吃到閉門羹是執行人員最不愿意遇到的事,這意味著有些案件需要從頭開始尋找線索,有些則得一次次登門以期碰到被執行人。 此次統一行動,雖然戰果喜人,但名單中仍有不少被執行人未被找到。為此,執行人員需犧牲休息時間繼續調查和搜查。執行人員與老賴之間注定是一場耗時耗力的拉鋸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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