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陳佩珊通訊員思法)昨日上午,思明法院執行局法官和法警來到廈門市第一拘留所,見到了劉某。劉某不是被執行人,但不久前,他出于“義氣”幫其“老賴”朋友圍堵了上門執行的司法工作者,不僅言語威脅還動手推搡。因此,思明法院對其作出了司法拘留10日的決定,劉某也成了全市首個因妨礙執行被拘留的案外人。 食言:承諾5年還款不履行 這還得從被執行人楊某說起。因民間借貸等原因,楊某身負7個執行案件,欠款不少。2012年,楊某與多位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承諾在2018年1月1日前償還所有款項,若未如約履行,他將交出其名下已被查封的房產,交由法院評估拍賣以償還欠款。 5年時間很快過去,但楊某一直未按當初的承諾還款;于是申請人向法院申請執行,騰空其房產啟動拍賣程序。思明法院輾轉取得了楊某的聯系方式,人是聯系上了,可楊某拒絕騰房。執行人員幾次上門也都撲空。 執行法官調查發現,楊某不僅賴賬不還,還多次入住星級酒店,違反限制高消費規定,甚至在2016年出資設立了一家新公司。 沖撞:“義氣”朋友妨礙執行 4月26日19時10分許,執行法官前往被執行人楊某家中,準備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接下來發生的事,執行法官一行都沒有料到。 當時,他們敲門后,應聲的是個孩子。執行法官說明了來意,孩子卻怎么都不愿意開門,這讓他們無法確認楊某是否在家。于是,執行法官決定先行離開。而待他們走到樓道口時,一個壯漢帶著幾名男子迎面而來,直接將執行法官推回樓道里。這幾人氣焰囂張,言語粗魯,還動手推搡起來。執行法官見狀打開了執法記錄儀,并想辦法轉移到樓道外向院內呼叫支援。經執行法官與公安機關協同執法,以壯漢為首的一伙人才消停。 經查,壯漢劉某為楊某的朋友。因嚴重損害執行權威,就案外人劉某沖撞、威脅、誹謗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思明法院對劉某作出司法拘留10日的決定,并將劉某送至廈門市第一拘留所執行拘留。整個“五一”假期,劉某都在拘留所度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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