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 連撥19次110 就想讓民警送他回家 3月18日凌晨2點40分,楊某和朋友喝完酒,喝醉的他想讓民警送他回家,于是撥打110。接警員了解情況后,建議他自行打車或聯系朋友來接。楊某不聽,執意要求民警送他回家,并且連續撥打了19次110。其間,他無視接警員的勸阻和警告,辱罵接警員,甚至揚言民警再不送他回家他就要鬧事。 110將該情況通報給當地的祥平派出所。當天凌晨3點多,民警在同安城南醫院附近找到了楊某,民警并沒有將他送回家,而是直接帶回了派出所。 警方說,楊某無理糾纏和多次重復報警的行為,擾亂了正常的接處警工作,屬于惡意報警。最終,楊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日。 案例3 打110告經辦民警 還多次揚言要報復 去年8月23日,連某因酒后尋釁滋事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刑滿釋放后,連某對辦案民警心生不滿。5月11日下午,連某喝酒后撥打110,在電話中,他誣告經辦民警收受了他人錢財,還多次揚言要報復,他甚至威脅經辦民警的人身安全,說自己正在前往派出所的路上。 110指揮情報中心將情況通報給經辦民警所在的嘉蓮派出所。為防止事態擴大,避免連某采取過激行為,嘉蓮派出所當即派出十余名警力前往尋找連某。連某剛到派出所門口,就被當場控制住。 連某對其揚言報復經辦民警的事實供認不諱。因威脅他人人身安全,連某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相關鏈接】 110受理的事項 2016年11月5日,公安部在湖南岳陽召開全國公安機關規范基層警務工作暨110接處警工作會議。根據岳陽會議精神,除以下明確由公安110受理,其余的為非110受理事項: 刑事案件 治安案(事)件 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火災、交通事故 其他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危及公共或群眾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求助 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正在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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