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祥廣場內,垃圾散落在桶外。 廈門晚報訊(記者肖家豪)誰把物業慣成大爺?業主如何參與小區公共事務管理?出現糾紛和矛盾該如何解決?上周以來,本報專題報道引發持續關注。繼建設主管部門、物業管理協會發聲表態后,廈門大學、集美大學等高校的專家學者也針對本報報道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議。 此外,針對讀者反映的物業管理亂象,我們再度梳理出一些癥結。如果您有好的建議和看法,歡迎致電廈門晚報市民熱線分享。 【分析】 和業主互動很重要否則物業容易吃力不討好 集美大學法學院社會學系副教授巨東紅與社區有較多的接觸。對于目前存在的物業管理問題,她認為,一般而言,城市社區治理涉及多元主體,一個小區的管理問題是一個多方合作的事情,而并非物業公司一方。 巨東紅說,在小區的業主群中,一些在業主中有權威度的人,容易引導情緒,有時可能讓事情升級成沖突。所以,業主和物業能否良性互動很重要。 此外,廈門大學公共事務學院的一位受訪學者也表示,物業管理問題,涉及到的就是公共事務和公共意志之間協調處理的問題,物業和業主之間如果缺乏互動,物業就容易陷入吃力不討好的尷尬境地。晚報的報道有利于推動物業和業主之間的溝通。 部分業主不接受“延時滿足”希望“馬上就辦” 巨東紅副教授表示,現在還普遍存在一個現象,就是很多業主不能接受“延時滿足”。比如有的業主有要求提出來,希望物業最好能馬上滿足,3天解決或者是一周解決,超過時間就無法接受,時間更長就會去投訴物業“不作為”。 “很多物業公司做事情都是需要走流程的,哪怕是裝一根水管,修剪一棵樹木,需要延時的情況客觀存在,中間很多過程業主看不到,無法接受‘延時滿足’的現象很普遍。”巨東紅說,物業從業者從角色來考慮,是一個服務者,但是從根本上來說還是一個人,很多糾紛發生的時候,各方都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考慮問題。物業從業者讓業主“看見”處理問題的過程,或讓業主參與解決問題,也許能緩解雙方的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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