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取得良好成效。圖為洋唐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記者王協(xié)云攝) 廈門日報訊(記者袁舒琪)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chuàng)新監(jiān)管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zhí)行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那么,建設項目審批如何簡政、怎么放權?昨日,住建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培訓會在廈召開,圍繞《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對統(tǒng)一審批流程、精簡審評環(huán)節(jié)、完善審批體系等方面進行解讀研討。來自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慶市等16個試點地區(qū)政府有關負責同志、牽頭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和相關工作人員共150余人參加此次培訓。 值得一提的是,廈門此次也被列入全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城市,在會上介紹的廈門做法也讓培訓人員頻頻點贊。 廈門成為全國試點城市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黨組成員、辦公廳主任常青首先對《通知》精神進行傳達和解讀。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慶市等16個城市被列為全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城市,廈門也位列其中。常青指出,此次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要求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包括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主要針對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覆蓋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其他類型事項,力求推動流程優(yōu)化和標準化。 “此次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進行全流程、全覆蓋改革,通過構建統(tǒng)一審批流程、精簡審批環(huán)節(jié)、完善審批體系、強化監(jiān)督管理等措施,實現(xiàn)‘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再壓減一半’的目標,并及時總結試點地區(qū)經驗向全國推廣。”常青說,根據時間表,今年年底前,試點地區(qū)就要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統(tǒng),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要壓減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個工作日壓減至120個工作日,爭取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國統(tǒng)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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