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6月22日訊(海峽導報駐福州記者林芹)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昨日發布消息,申請2018年普通高考成績復查的考生應于6月27日17時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書面申請、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還須持原就讀中學教務處介紹信),到普通高考報名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交《2018年普通高考成績復查申請表》。 復查結果反饋由各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于7月3日前將復查結果通知考生本人。 考生須認真填寫《2018年普通高考成績復查申請表》,對填寫內容(姓名、準考證號、聯系電話、考試科類、考試所在考點、考場、查詢科目等)的準確性負責,同時在申請表上簽字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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