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文/記者 黃璜 許曉婷 通訊員 林正通)近日,廈門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關于落實進一步深入推進“門前三包”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結合《廈門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廈門經濟特區促進社會文明若干規定》等規定,進一步建立健全“門前三包”工作制度。《意見》全文分為8大部分,不僅明確了各相關部門單位的監管職責,以及物業服務企業、沿街商家個人等的主體責任,更是從制度上對“街長制”、簽訂管理承諾書、信息管控平臺建設、責任單位分級管理、考評督查等創新機制進行了固化。 近期,廈門各區將按《意見》的要求明確一、二、三級“街長”設置,完成管理承諾書簽訂情況的自查工作。此外,信息化管控平臺建設和運行調試也即將完成。更加嚴格的“門前三包”工作全面啟動后,將有效推動廈門街區面貌、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質的進一步提升,有助于廈門提升城市環境品質、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全面展現高素質創新創業之城、高顏值生態花園之城的風采。 創新1 推廣三級“街長制” 日常監管和執法全覆蓋 垃圾清掃不到位、門前雜物亂堆放、店面亂拉橫幅、櫥窗亂張貼……如何破解沿街市容“一管就變好,一松就反彈”的難題?《意見》創新了監管模式,將依托社區網格化管理體系,全面推廣三級“街長制”,達到日常監管和執法的全覆蓋。 根據《意見》要求,各鎮街主要領導為一級“街長”,是所轄區域“門前三包”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統籌推進相關工作,牽頭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必須保證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輪抽查檢查。社區負責人擔任二級“街長”,負責指導和監督日常工作,且每周至少要對所轄區域開展一輪全面的檢查。而作為三級“街長”的社區網格管理人員每天至少要安排兩輪巡查督導工作,督促商家履行管理承諾,及時糾正、查處市容問題。 三級管控網絡,一級一級壓實責任,而且還有一套完善的巡查檢查機制作為支撐――各個區域、街道的巡查管控必須嚴格落實“定人、定時、定路、定責”,且巡查結果要定時錄入“門前三包”工作臺賬,形成完善的巡查日志登記,使后期整改和復查工作更加有的放矢。 此外,重點問題還必須嚴格實行“報告制”。那些當場未能整改到位的問題,三級“街長”將以書面形式列出問題清單,明確告知店家整改的標準、期限及不予整改的后果。一旦同一問題屢次發生、經多次勸導仍整改不到位的,相關情況將會被報送至執法部門,而執法部門也將在2個工作日內,會同“街長”展開現場的核實、取證及查處工作。 創新2 實施分級管理 “門前三包”沒做好要掛紅牌 沿街的企事業單位、商家、住戶,是“門前三包”的第一責任人,他們是否能第一時間落實“門前三包”的規定,將直接影響城市環境品質是否能得到有效的維護和提升。因此,《意見》創新推出了分級管理機制,結合每月的考評工作,以“掛牌”的方式,對“門前三包”單位落實情況進行等級區分,并給予相應的懲罰和獎勵,督促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真正做到守土有責。 店面門前行道樹的樹穴里有少量垃圾,要被扣2分;積存垃圾、污水橫流,或者有蚊蟲聚集、鼠洞鼠跡的,要被扣4分;存在嚴重衛生死角或嚴重污染的,要被扣10分……每月月底,三級“街長”都會拿著一份評分細則表,對轄區沿街責任單位履行“門前三包”承諾的情況進行逐一檢查打分,并按分數等級分別給相關責任單位掛牌,其中綠牌為優秀,藍牌、黃牌、橙牌、紅牌依次為良好、合格、失信和嚴重失信。 根據《意見》規定,沿街店家必須將這些等級告示牌與管理責任書一并懸掛在店內的醒目位置,公開接受社會監督。除了細化評分細則及等級告示,《意見》還對不同等級設置了獎懲細則,優秀單位(綠牌)將由區政府、街道、社區給予相應獎勵,而嚴重失信單位(紅牌)則會被公示在“市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受到相關部門的聯合懲戒,并在媒體曝光。分級管理與懲戒措施的聯合作用,無疑將有力督促、激勵沿街的單位、商家、個人切實履行“門前三包”的責任。 創新3 嚴格考評督查 監管不力的將被問責 一系列創新的機制如何長效運行?嚴格的考評督查必不可少。結合過去工作中存在的責任不明、反饋不及時、問責不嚴等問題,此次《意見》明確提出了“執行有效能、考評有標準、督查有力度”的問責機制,從多個環節入手,用強有力的考評督查,為“門前三包”的嚴格落實加上一道安全閥。 《意見》要求,各區必須按時完成“門前三包”管理承諾書簽訂自查、信息化管控平臺建設和運行等工作,并在每月月底,向市城管辦匯總上報各項工作的推進情況。市城管辦將組織市城市綜合管理考評辦等單位對各區工作展開檢查督導,并召開專題點評會。那些責任監管不力、工作措施不到位、轄區內反復出現問題的區、街(鎮),相關責任人將被約談,情節嚴重的,還會按干部管理權限被移送相關部門問責。 除此之外,市城市綜合管理考評辦也會展開系統的考評督查。每個月,考評辦人員將深入各個街道開展考評工作,內容更是又細又實,除了要對各項工作機制的開展進度進行考評,還要對各級“街長”、各責任單位、責任人的工作細節和成效,展開考核、排名和督查,并定期將相關結果公布在《考評情況通報》及新聞媒體上。 除了固定的日常考評以外,市城管辦、各市級執法部門還將定期抽查群眾信訪投訴及各街(鎮)巡查報告的案件處理情況,一旦出現符合立案條件卻未及時查處的,相關責任人將受到嚴格的責任追究。細致全面、層級分明的考評督查,將推動各級各部門切實履職,共同營造文明宜居的高品質城區環境。 各部門都有哪些監管職責? 1.市城管辦負責統籌推進全市“門前三包”工作,主要承擔組織指導、綜合協調、考評和監督檢查職能。 2.各區人民政府是“門前三包”工作推進主體,負責行政區域內“門前三包”工作的統一領導,要負責細化和分解管理責任、監督職責,確保責任到人。 3.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負責本轄區“門前三包”工作的具體實施和日常檢查監督。 4.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負責協助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做好“門前三包”工作的宣傳動員和日常檢查,督促“門前三包”管理責任人按照管理承諾書的要求履行相應責任。 5.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門前三包”管理中出現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6.市委文明辦負責倡導機關干部職工和廣大市民群眾積極參與“門前三包”推進工作、自覺維護市容環境秩序,將“門前三包”落實情況列入社會文明促進監管體系。 7.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依法對“門前三包”管理中出現的機動車輛違法停放行為進行處罰。 8.市、區建設部門負責配合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落實“門前三包”制度,建立完善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監管體系,協同街(鎮)、城管辦及有關部門,將物業服務企業的不良行為記入誠信檔案。 9.市政園林部門負責指導沿街單位和個人、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垃圾分類收集、清掃保潔、維護綠化景觀設施等有關工作。 10.環境保護、市場監管、衛生監督等部門負責從行業監管入手,積極參與“門前三包”工作,按照職責分工依法查處“門前三包”管理中出現的違法行為。 11.市城市綜合管理考評辦具體負責“門前三包”各項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考評,建立完善市、區兩級“門前三包”考評機制。 誰負有“門前三包”的責任? 1.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區、寫字樓,物業服務企業為責任人;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區、寫字樓,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業主委員會為責任人,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由所在地的居委會(村委會)負責。 2.建筑施工工地,施工單位為責任人;待建工地、儲備用地,建設單位或者業主單位為責任人。 3.文化體育場所、風景名勝區、公園、廣場、公共綠地、車站、機場、碼頭、公交車站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或經營單位為責任人。 4.商店、超市、集貿市場、專業市場、賓館、飯店等場地,經營單位或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5.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的辦公場所,使用單位為責任人。 6.停車場和臨時用于停車的路段,管理單位或經營單位為責任人。 7.上述情形以外,或對“門前三包”管理責任人認定有疑義的,由所在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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